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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集团表彰“械斗事件”执勤人员:每人奖10万元

2017-04-13 阅读次数:

  山水集团办公楼破碎的玻璃。

  4月8日,山水水泥(00691.HK)对其唯一经营实体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水集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办公楼发起了一场“收回行动”。这场“收回行动”最终发展成为“械斗”,并在警方的控制下收场。

 

  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就在“械斗”发生后的第4天,这场“械斗”中所谓的“防卫方”,也就是山水集团的管理层正在对相关人员给予表彰。

 

  4月11日,山水集团党委发布了一则《关于表彰在处置“4.8”暴力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决定》(下称“《决定》”)。经山水集团党委研究决定,对处置“4.8”暴力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并建议经营班子给予13人每人5万元-10万元奖励。

 

  其中,建议每人奖励10万元的有11人,建议每人奖励5万元的有2人,共计奖励120万元。

 

  该《决定》提到,4月8日4点30分,河南天瑞集团伙同山水水泥组织600余人冲击山水集团总部,持械疯狂砸烂、拉倒办公室西门,并用装载机将办公楼正门防护栏、门窗等强行撞击、拉倒砸碎,妄图抢占办公楼。《决定》中称楼内执勤人员“面对手持棍棒、斧子、石块等凶器的暴徒,临危不惧,不怕牺牲,抵抗住暴徒的多次冲击,把穷凶极恶的暴徒阻挡在门厅之外,成功地保卫了总部办公楼。”

 

  冲突现场

  从不同渠道证实了该文件是“真实的”。一名知情人士称,“这是掌权者以集团党委的名义表彰奖励的。”不过,澎湃新闻在联系山水集团时,并未联系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的负责回应“4.8”事件的电话。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4.8”事件,山水集团和山水水泥方目前仍各执一词。

 

  4月10日上午,山水水泥公告称,济南办公楼在非正常的情况下被山水集团前副董事长宓敬田及其团伙非法占领,公司董事被限制人身自由超过2小时,最终只能在济南警方的协助下离开。

 

  同时,几位公司的董事被宓敬田指挥和操纵的不明身份团伙打伤;及遭受到“被禁止或受管制武器”攻击。公司董事进行收回行动时目击宓敬田及其操纵的不明身份团伙使用胡椒喷雾、烟雾弹及高压水炮等武器。

 

  另外,山水水泥大股东天瑞集团在4月10日也对外发出声明,否认天瑞集团及董事长李留法直接参与山水集团董事局针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山东山水总部的强制接管。不过,声明中提到,李留法于4月8日前往济南,研究处理违法分子非法霸占山东山水总部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账号主体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山东山水集团”在4月12日也发布了一则声明,强调“4.8”武力冲突事件系天瑞集团、山水水泥发起的冲击山东山水济南总部的暴力事件,并称天瑞集团副总兼办公室主任李致远和天瑞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山水水泥董秘喻春良现场指挥,天瑞集团董事长李留法、山水水泥董事会成员廖耀强、李和平、张家华、闫正为等均在场参与。

 

  这场“械斗”将山水集团经营团队和山水水泥董事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公之于众。

 

  而就在1年以前,两者还是“盟友”。2015年,以宓敬田为首的维权团队联合天瑞集团从张才奎父子手中夺回山水水泥的控制权。随后,天瑞集团以持股28.16%成为山水水泥第一大股东。但山水集团的实际经营权交由宓敬田等山水集团元老,彼时,宓敬田是山水集团副董事长。

 

  不过,这对“盟友”在去年中旬关系出现裂痕。2016年6月,山水水泥发布公告,“按每一股现有股份可认购四股新公司股份募集约40亿港元,旨在偿付集团的未偿还债务”。该配股方案遭到山水投资的强烈反对并最终流产,山水投资为山水水泥第二大股东,持有25.09%的股份,持股者为山水集团管理层和职工。

 

  随后的2016年9月12日,山水水泥再次发布公告称,将拟以每股不低于0.5港元的价格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股9.1亿至9.5亿新股份,这一方案也再次被山水投资反对。

 

  山水投资在两次反对中均提到,在多数职工没有资金实力参与购买新股的情况下,山水投资的持股比例将被稀释。

 

  上述两次配股事件使得山水集团管理层和山水水泥董事会之间彻底决裂。今年的1月12日,宓敬田更是被山水水泥以泄露内部信息为由免去了副董事长职务。不过,截至目前,宓敬田仍拒绝接受免职安排,并实际经营山水集团。

 

  另外,就在4月7日下午,也就是“械斗”事件爆发的前一天,山水水泥在北京就控制权争斗和债务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山水水泥董事会表示上市公司已针对宓敬田等管理层拒不执行股东决议等事项向香港高院和山东省高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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