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1 阅读次数:
行凶过后,胡某没离开现场。两名巡逻的警察过来,手里拿着竹扫帚和铁棍,把胡某带走了,“也没有开警车,是步行走的。”
案发地点位于武昌火车站东广场附近的城中村,地上的血迹被清理干净了。新京报记者曹晓波 摄 2月19日,姚永胜的出租房里搭设了灵堂,灵堂上摆着他生前穿黑色西装、白色衬衣,系着红色领带的结婚照。
他的妹妹姚莉说:“这是哥哥一生最帅的照片了。”
就在一天前,42岁的姚永胜死在了自己的面馆,凶手是他店里的一名食客。
2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通过官微发布消息:2月18日中午12时25分,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2岁),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武昌区武南一村71号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犯罪嫌疑人抓获。
现场视频和图片显示,姚永胜的头颅被砍下,扔进了垃圾桶。
姚家有三兄妹,姚永胜排行老大,姚莉排第二,最小的弟弟多年前在池塘淹死。姚永胜的面馆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姚永胜的父亲今年69岁,案发第二天的凌晨一点,他从老家十堰赶到了武汉。老人患有心脏病,因担心老人承受不了,女儿姚莉给父亲吃了一颗救心丸,并编了一个谎言:哥哥患病去世了。
但父亲总觉得很奇怪,不断问姚莉,“正常的人为什么突然得病就死了?”
2月19日晚,死者姚永胜12岁的儿子跪在出租屋搭设的灵位前烧纸钱。 面馆纠纷
案发地点位于武汉市武昌火车站东广场边的武南一村,从火车站侧面过一条马路,抬头就可以看到姚永胜的店铺。
店铺上方写有“炸酱面”几个黄色大字,主要经营热干面、炸酱面、酸辣粉、牛肉面。隔壁是一家烟酒副食店,副食店店老板也是姚永胜的房东,一年前,姚永胜以每个月1000元的价格租下门面。
2月19日傍晚,两间门面拉下了卷闸门,门口的血迹也被清理干净,一些小区居民聚在一起,议论着这桩眼皮底下发生的凶杀案。
剥洋葱找到了目击该案的一名店铺老板黄文龙(化名),据他介绍,当天中午,他去给老婆买粉,来到了姚永胜的店铺,店里一共五名顾客,门口是三个小伙子,店内有一对提着行李箱的男女。
屋外三人看上去像打工族,一共点了两碗炸酱面,他是看着面端出去的,里面有火腿、白菜、花生米、黄豆,原本8元一碗,但收钱的时候是17元,多收了一元钱。
屋外人买了单,姚永胜解释,每碗多收了5毛钱,因为放了老干妈辣椒酱。姚永胜提出,如果多收钱了,可以去问隔壁面馆核实,“你要是觉得贵,下次你不来。”黄文龙提着粉回了家。
记者走访附近两家面馆,一名老板介绍,炸酱面按两收钱,2两的是7元一碗,3两的是8元一碗,素宽粉5元一碗,店里不提供老干妈,因为老干妈太贵了,不划算,只提供免费的辣椒油。
但成都一家媒体报道了另外一个说法。一名目击者说,3人点了最便宜的“素宽粉”,按照面馆的标价,4块钱一碗。结账时,姚永胜告知涨价了,5块钱一碗。
三人中的胡某质问:“你标价是4块,我只给4块。”姚永胜没做解释,用武汉话对胡某说:“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你吃得起就吃,吃不起你莫(不要)吃,你给老子滚。”随后,两人发生口角。
姚永胜先冲向胡某,打了胡某两巴掌,又踢了一脚。胡某处于下风,两次被姚某掐住脖子,胡某同行的两人未能劝阻住争执。
打输了的胡某转身进入了面馆的内屋,提了一把菜刀出来。
“我爸爸出事了,你快来”
黄文龙回家待了10分钟,便出门和朋友吃饭。当时,他正和朋友王斌(化名)在隔壁一家饭馆,刚点了菜,就听到屋外传来“杀人了”的声音。
王斌第一个跑出去,看到姚永胜从屋里跑出来倒在地上。
接着一个穿灰白色长袖、牛仔裤、拖板鞋的年轻人持刀从屋里追出来,往姚永胜手上、脚上砍了几刀。
犯罪嫌疑人胡某。图片来自网络。 王斌对剥洋葱说,停下后,年轻人拿着刀,瞪着眼睛看着他和黄文龙,“想攻击我俩,样子很可怕。”
黄文龙看到,行凶者正是此前和姚永胜结账理论的人——胡某。
紧接着,恐怖的一幕发生了,胡某猛砍数刀,将姚永胜的脑袋砍了下来。一名路过的武汉铁路中心医院医生看到,凶手从屋里拿出一只透明塑料袋,将头颅装进袋子扔进了垃圾桶。
胡某没有跑,黄文龙看到他蹲在门口十几分钟,手上和脚上都是血,刀放在旁边。
黄文龙回忆,两名巡逻的警察过来,手里拿着竹扫帚和铁棍,将胡某带走了,“也没有开警车,是步行走的。”
当天是周日,姚永胜12岁的儿子读初一,在家里做作业,听到消息赶到面馆,看到父亲躺在地上,在人群里哭着给姑姑打电话。
“姑姑,我爸爸出事了,你快来。”姚莉听到了电话一头的哭声。
姚莉以为哥哥骑摩托车受伤了,赶到现场时,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从衣服和身材判断,躺在地上的是他的哥哥,头部盖着一个纸箱子,姚莉瘫倒在地上。
“精神病人?”
直到现在,姚莉都不敢看现场视频。
家属质疑,砍人半个小时内,警察为什么不出现?武汉市委宣传部新闻处龚姓人员对剥洋葱表示,凶手从起争执到最终杀人是半个小时,站前派出所距离案发现场不到100米,事发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当天,姚莉和丈夫到站前派出所做了笔录。
姚莉在一份尸检同意书上签了字,夫妻俩看到一份盖有红章的纸,“可能是申请逮捕书、或者拘留书”,看到有“胡某东”,“四川人”,“22岁”,“涉嫌抢劫杀人”字样,还看到胡某的身份证。
姚永胜的妹夫说,警方在哥哥的裤兜里找到一个钱包,里面有3375元钱、银行卡,没找到手机。
胡某是四川达州宣汉县三墩乡龙虎村人,2016年10月26日,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胡某颁发了残疾人证,其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极为“二级”,其监护人正是父亲胡大平。
不过,据姚永胜的妹妹和妹夫介绍,警方向家属透露,胡某在审讯时表现正常,审理思路清晰,但要看鉴定的情况。
中央财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轩说,不论嫌疑人是否持有残疾人证,或者能否清晰描述案发情况,都不能因此认定嫌疑人在作案时头脑清楚,唯一可以判断的只能是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
对于精神病人,法律上分两种,精神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就会被免于刑事责任,而且要强制其医疗。但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要区分对待,如果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是不减免其罪行的。
李轩还说,一般最后都是以法院的鉴定结果为准。但在目前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律规定为了事实需要,相关的公检法机关都有精神鉴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