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
男人屋> 社会新闻>正文

法院拖老赖的车被物业拦住 物业公司被罚30万

2017-02-15 阅读次数: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法院执行干警进入小区拖老赖的车,竟因物业阻拦生生耽误了下来,随后,法院以阻碍法院执行为由对该物业公司开出30万元的罚单,此事在苏州引发热议。13日晚,此前一直保持沉默的苏南万科物业终于发声,万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由万科物业首席运营官寿永春执笔的文章,对此事做了简单回复,且对申请复议做出解释。据了解,事发后,万科物业公司曾立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但该申请于13日被驳回。14日,万科物业服务公司已主动履行30万元罚款。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於苏云

 

  事件回放

 

  法院进小区拖老赖车,物业拒不放行

 

  2013年,季某向郭某借款300余万元,并保证1年内还清。可一年后,季某不但没还一分钱,还玩起了躲猫猫,郭某一气之下将季某告上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季某归还郭某借款和利息共计3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季某继续躲猫猫不履行生效判决,郭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2014年拍卖了季某名下的一套房屋,所得的执行款100多万元交给了郭某,同年,法院在车管所查封了季某名下一辆小轿车,但因为季某一直东躲西藏,法院多次凌晨执行都没有抓到季某,案件进展一度缓慢。

 

  直到今年2月7日上午10点,园区法院执行庭接到申请执行人郭某的电话,称失踪已久的季某的小轿车出现在园区玲珑湾小区了,执行干警立刻带上相关材料、工作证和执法记录仪前往该小区。10分钟后,法院干警赶到现场,发现季某的车正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法院的干警立刻查封了该车辆,将相关材料送达给了申请执行人郭某,并现场做了笔录和录像。

 

  联系好拖车,查封车辆装好后,拖车行驶到小区门口时,万科物业人员以车主季某不在场为由,不让车辆放行。在执行干警出示证件,申请执行人出示相关材料后,物业人员仍拒不放行。执行法官表示,如果对案件及执行干警的身份有异议,可请物业公司人员一同随车前往法院对干警身份进行核实,但物业人员拒绝配合,并仍不放行。双方一度僵持,原本1小时内可以结束的强制执行,就这样被“卡住”了。

 

  最后,经法院决定,因为万科物业公司无理阻碍执行,对该公司进行罚款30万元惩罚。下午3点在对万科物业公司进行罚款决定书送达时,物业公司负责人拒不签收,法院干警只好留置送达,之后经过法官反复的释法和说明,物业公司在下午四点终于放行了拖车。

上一篇: 德国汉堡机场“毒气”事件:可能只是一场恶作剧

下一篇: 23名中国船员被困印度:因南京船东破产受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