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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打官司 被告竟然是其9个儿女

2016-12-19 阅读次数:

百岁老人打官司
百岁老人打官司

  11月18日,重庆市云阳县法院民一庭法官刘虎、书记员牟春香来到人和镇晒经村9组,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农村百岁老人提起的赡养纠纷诉讼案件。通过庭审,维护了耄耋老人的生存权益,也让旁听村民深受法治教育。

  “闹上法庭”的老人叫牟炳芝,生于1916年7月4日,已是百岁高龄。她的“唠叨”被村里干部向县老龄委报告后,县司法局迅速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上门服务。老人一纸诉状将四个儿子何X炳、何X明、何X平、何X福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按期给付年均1000元的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负责承办案件的青年干警刘虎、牟春香启动巡回审理,到老人村子里去开庭。

  经庭审查明,老人不仅育有4个儿子,还养育有5个女儿。俗话说:“一娘养九子,九子九条心”。4年之前,牟婆婆老伴去世时,要求4个儿子轮流赡养老母亲。但最近两年,牟婆婆已经耳聋目呆、腿脚不灵,长期生活在二儿子家,走不动了。其他几个兄弟便不愿意出钱,认为“收留”老人的二兄弟占了便宜,矛盾就从这里产生,其他兄弟拖着年均千元的赡养费不缴。

  可是,老人仅将4个儿子告上法庭后,承办法官调查发现,牟婆婆子女并非4人后。法官告诉牟婆及其儿女,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另外5个女儿追加为被告。同时,法官在休庭期间对子女们进行了道德教育和法律训诫,并组织调解,子女们发泄一通怨气之后纷纷表达了悔意。愿意在今后就老人的赡养问题消弭恩怨、积极履行义务,不再计较芝麻小事折磨老母亲。其中1人还当场从家里拿来1000元赡养费交给了老人。

  承办法官介绍,这堂不该发生的审判在村里引起极大反响,告诫人们传统美德不能丢,文明素养不可缺,“法治孝道”是有保障的。法官说,但是,这起案件也折射出当下农村社会养老现象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一是由于青年人外出务工,以老养老情况非常普遍;二是重男轻女思想束缚,普遍认为“嫁出门的女泼出门的水”,女性后代尽孝缺失;三是农村空巢老人多,许多古稀老人独居一处、自食其力;四是认为出点钱买点物就算赡养,缺乏必要的关心和慰藉。甚至某县还发生了老人打官司,要求外地儿女定期给他打电话的离奇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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