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阅读次数:
只因公事外出时出了些费用,竟多次挪用公款进行“补贴”。近日,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博乐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孔祥卫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3年,在博乐垦区某兵团做出纳的孔祥卫因公事外出,自掏腰包花了些油费和转账费。心里不平衡的他,竟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企图获利后“补贴”自己,每次少则挪用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一旦理财产品到期,心存侥幸的孔祥卫便将挪用的公款如数还回。到2014年底,孔祥卫挪用公款数额达1500余万元,获利3600余元。
2016年初,博乐垦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工作人员到辖区各团场进行摸排检查时,发现孔祥卫经手的账目存在问题。被传唤后,孔祥卫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目前,被挪用的公款已全部退还,所得盈利已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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