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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管扔人执法不过是暴力执法的“新变种”

2013-11-14 阅读次数:


陕西城管“扔人执法”,把一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遭到媒体曝光后,当时执法的4名城管队员已被停职检查,4人所在的执法大队队长,也被要求向王益区委、区政府做检查。
 
  如果评选“创新执法奖”,我一定把神圣的一票投给城管。继鲜花执法、眼神执法、围观执法、美女执法、唠叨执法等千奇百怪的执法方式之后,“扔人执法”又横空出世了,当真创意无限。幸亏现如今自然环境今非昔比,老虎等猛兽只能去周正龙的照片中寻觅,否则的话,荒郊野外、孤身一人,岂不险乎。即便如此,这20公里路程,也把人折腾得不轻。
 
  看你不顺眼,就把你拉到野外扔掉,最起码可以落个暂时的“耳根清净”。经过查找资料,笔者发现类似高招倒也并非城管首创,某些地方早就有“扔乞丐”的“传统”。陕西省宁陕县一民政干部为迎接上级检查,雇人将一名重病乞丐拉到邻县柞水县遗弃,致使这名流浪乞讨人员未得到及时救助死亡。最终该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当地一位知情人士说,经常在街道上会出现一些流浪人员,最后才知道都是邻县的民政局晚上悄悄地开车将这些人“扔”过来的。对付这些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再将他们“扔”回去或者“扔”到其他邻县。
 
  乞丐和小贩也是人,竟然被扔来扔去,连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谈何人的尊严?民政干部扔乞丐,由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被追究了法律责任;城管扔小贩,尽管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仅仅被停职检查似乎也有点说不过去。这样“罚酒三杯”式的处理,能惩前毖后吗?
 
  “扔人执法”听起来怪稀奇,其实不过是暴力执法的“新变种”罢了。虽然比延安城管“跳脚踩头”要温柔一点,其本质实际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在执法幌子下权力的滥用和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无视。执法的暴力方式有所不同,但执法人员脑子里的暴力思维是如出一辙的。
 
  近若干年来,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早让公众有了审丑疲劳,城管这个群体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妖魔化了。平心而论,城管也是现行城市管理体制的受害者。他们干的就是这么个工作,如果他们不能“爱岗敬业”卖力干活,说不定会被淘汰下岗。因此,除了严格监管洗去城管多年来养成的“戾气”和暴力倾向、使其回归服务者的本份之外,更需要从根本上彻底反思和改进现行的城市管理制度,在维护城市环境和保护弱势群体、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等方面寻找平衡。否则,“扔人执法”之后,肯定还会有新的更狠更暴力的“执法创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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