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0 阅读次数:
4月18日,河北邢台小贩刺死城管一案的被告人家属接到一审判决书。邢台市中级法院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虎死刑。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邢台市城管支队三大队工作人员孙杰、梁伟、孟宪令等8人在桥西区钢铁路与永康街交叉口附近执法,违规占道经营的被告人张军虎不服从管理,以暴力对抗执法人员,用水果刀捅刺孙杰腹部两刀,抢救无效死亡;捅刺梁伟胸部、手部,划伤孟宪令脸部,后驾驶三轮车逃离现场。被告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代理律师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许荣对北京时间“暴风眼”表示,案件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张军虎不具有杀人的故意,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责任。
目前,张军虎家属已委托律师上诉。
小贩进货路上被查起争执
张军虎,邢台城乡结合部张东村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几年前,该村被纳入新一轮城中村改造。
张东村与邢台市技师学院紧相邻,当地许多人便在校园周围摆摊挣钱。
“军虎嘴甜,货总卖的很快,即使中途补货也是我去。”张军虎的妻子向北京时间“暴风眼”介绍,2016年10月24日中午,她在补货途中买了个石头饼坐在路边充饥。
突然,一辆城管车出现。城管以违法占道经营,暂扣了三轮车上的遮阳伞。
城管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录制时间2016年10月24日13时29分,伞被扣后薛冉冉电话求助,张军虎赶到现场。
双方争执焦点“三轮车停下来是否存在卖货?”
双方争执不下,张军虎打开城管车后门,自行取走被扣伞。
再次被查小贩刀刺城管
城管提供的另外一段执法记录仪视频显示,就在扣伞当日的16时46分,七名身着制服城管出现在邢台市永康街北侧,两个经营小吃的流动商贩三轮车钥匙被拔、暂扣燃气罐。
之后城管要求扣张军虎的车时,他表现得很不配合。
此时,张军虎的嫂子正在永康街北侧摆摊,便赶过来规劝张军虎:“你把车子挪了,得支持人家工作。”
张军虎说:“挪不了。”转而问城管,“你是哪里的?”话音未落,张军虎转身从三轮车斗取出刀直扑向对话城管。
随后,视频摄像黑屏,混乱中传出“不好、不好,快把刀卸了、快把刀卸了”的声音。
视频恢复正常后显示,张军虎手持一把刀,又扑向了另一名城管,随即,该城管左手捂胸,右手已见鲜血。视频画面切换到马路上,一名城管队员倒地。
北京时间“暴风眼”得知,该视频已作为证据被法庭采纳。
混乱中,张军虎逃离现场。据判决书显示,城管孙杰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10月28日23时,警方在邯郸邱县香城固镇一小旅馆将张军虎抓获。
被告人家属已委托上诉
2017年3月16日,该案在邢台中级法院开庭。张军虎承认刀刺城管,但其认为当日下午城管查扣其三轮车,存在选择性执法、蓄意打击报复行为。同时,他也忏悔,“对不起受害人家属,希望法庭能给一次改错的机会,将来加倍回报社会。”
尹跃雄,邢台市城管支队三大队二中队工作人员,死者孙杰是该中队副中队长。事发时,他也在现场。判决书显示,尹跃雄证言,张军虎在事发路口摆摊至少一年多,此前张军虎就拿着刀吓唬过城管执法人员。但被告人家属表示,张军虎之前从未与城管发生冲突。
辩护人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荣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伤人导致被害人孙杰死亡、另两人受伤这是不争的事实,被告人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受害人多名城管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不排除没有行政执法权的嫌疑、不依法定程序执法。
另外,被害人有打击报复被告的嫌疑,对本案后果的产生存在亦负有一定责任,本案应以故意伤害罪定性。
2017年4月12日,邢台市中级法院对张军虎故意杀人一案做出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经查,上述辩护人意见未予采纳。
目前,被告人家属已委托律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