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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吃人事件记载,及广西吃人事件的三个血腥阶段(2)

2017-04-12 阅读次数:

  广西吃人事件记载,及广西吃人事件的三个血腥阶段

  1968年9月7日至17日,上思县革委会召开"农业学大寨"四级干部会,公开杀害十二人,并将部分死者割腹取肝,拿到县革委饭堂煮食。食人肝者竟然也有县、社领导干部。次日,王召腾又布置杀害四人,剖腹取肝,传令每两三个生产队分一人肝吃,以致"共同专政"。辱尸毁尸,被害者死得悲惨,死后更惨,凶手的手段血腥残忍甚至变态。上思县思阳公社女青年陆玉江,灵山县广江小学青年女教师黄少萍,合浦县石康镇妇女陈国莲,被打杀后,凶手又用棍棒插入阴道,裸体陈尸路旁。

广西吃人事件

  文革中广西滥杀无辜,不仅数字惊人,而且手段及其野蛮残忍。仅据钦州地区数例为证。最惨无人道者,首推剖腹食肝了。据《钦州地区文革大事记》记载,仅钦州地区的灵山县坛墟、新墟两公社就有二十二例,合浦县石康公社有十八例,浦北县北通公社定更大队有十九例,钦州县小董茶场有三例。钦州地区文革被迫害者达22100余人,致死10420人。

  不仅如此,让人吃惊的是杀人凶手竟然有多种嘉奖,致使不少人以杀人邀功。武宣县、灵山、贵县和武鸣华侨农场有一百多干部群众被凶手挖肝割肉去吃个精光,贵县一个凶手还深藏两个人肝,到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时候才被迫交出来。

  整个十年里从没间断过的揪斗、群众专政、虐杀和逼死人命。任何人都没有作为人的起码尊严,可能前一天还在死整别人的打人凶手,忽而就被打倒,马上被请君入瓮,打得半死。下跪、喷气式、阴阳头、挂破鞋……这样的羞辱和虐待,在整个文革十年,就没有断过。

  广西吃人事件的三个血腥阶段

  1、广西吃人事件开始阶段

  其特点是偷偷摸摸,恐怖阴森。某县一案卷记录了一个典型场面:深夜,杀人凶手们摸到杀人现场破腹取心肝。由于恐怖慌乱,加之尚无经验,割回来一看竟是肺。只有战战兢兢再去。……煮好了,有人回家提来酒,有人找来佐料,就着灶口将熄的火光,几个人悄悄地抢食,谁也不说一句话。……

  2、广西吃人事件高潮阶段

  大张旗鼓,轰轰烈烈。此时,活取心肝已积累了相当经验,加之吃过人肉的老游击队员传授,技术已臻于完善。譬如活人开膛,只须在软肋下用刀拉一〝人〞字形口子,用脚往肚子上一踩,(如受害者是绑在树上,则用膝盖往肚子上一顶──)心与肚便豁然而出。为首者割心、肝、生殖器而去,余下的任人分割。红旗飘飘,口号声声,场面盛大而雄壮……

  3、广西吃人事件群众性疯狂阶段

  其特点可以一句话概括:吃人的群众运动。如在武宣,像大疫横行之际吃尸吃红了眼的狗群,人们终于吃狂吃疯了。动不动拖出一排人〝批斗〞,每斗必吃,每死必吃。人一倒下,不管是否断气,人们蜂拥而上,掣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匕首,拽住哪块肉便割哪块肉。……至此,一般群众都卷入了吃人狂潮。那残存的一点罪恶感与人性已被〝阶级斗争的十二级颱风〞刮得一干二净。吃人的大瘟疫席卷武宣大地。其登峰造极之形式是毫无夸张的〝人肉筵席〞:将人肉、人心肝、人腰子、人肘子、人蹄子、人蹄筋……烹、煮、烤、炒、烩、煎,制作成丰盛菜肴,喝酒猜拳,论功行赏。吃人之极盛时期,连最高权力机构──武宣县革命委员会的食堂里都煮过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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