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阅读次数:
吉拉德.德布鲁(Gerard Debreu,1921-2004),法裔美国经济学家,曾在一般均衡的研究上作出巨大贡献
在此我还要补充一点,尽管一般均衡的存在理论看来相当抽象化及数学化,但日后却变得相当有用。除了促成一般均衡理论在特定经济问题上的应用,也让大家对所谓“一般均衡思想”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就是体认到,某一项特定的经济变动将会造成比最初变动更为深远的影响。
斯卡夫(Herbert Scarf)更指出,如果把证明的方法作适当的修正,可以找出如何实地求出一般均衡系统的解。此一方法已经被应用到许多不同的政策问题上:关税、公司所得税、社会福利措施的改变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等。
接下来,我要说明个人的第三项贡献,即针对不同经济主体(economic agents)的信息差异,探讨其经济上的意义。
我对这个问题的兴趣源自思考一个实际的问题,也就是医疗组织的问题,但研究的奠基则靠我对数理统计的研究,还有早期从事风险承担经济学(economics of risk bearing)的理论研究,再加上其他学者对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我在这方面的贡献,并不像前面的两项那样偏向具体明确的技术性成就,而是提出新的观点,将经济理论重新界定。
8.条件性合约
一般均衡理论和绝大部分1950年前发展的经济理论一样,都假定所有的经济主体均在确定的情况下运作。也就是说,所有的家庭、厂商、投资人等,都正确无误地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或至少是看来如此。因此我们假设,生产者都知道在特定的投入下,将会有多少的产出;而投资人也知道他们计划出售的商品在未来的价格水准如何。
在此,我并非暗示经济学者都是如此愚蠢,以致不了解真实的经济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我也并不认为所有的经济主体都不晓得这种状况。事实上,有些文献即清楚地指出,许多经济行为只有在假设经济个体已充分了解确定性的存在,才能有合理的解释。
例如,投资人持有多元的投资组合以及购买保险等。然而,将不确定性与标准经济理论——特别是一般均衡理论——加以整合的通论仍然付诸阙加。对此我逐引介了条件性合约(contingent contracts)概念,意指当某种可能的情况发生时,提供特定商品或金钱的合约。我所说明的,是所有能意识到的风险都可以保险。不过我在这方面的研究只能说是勾勒轮廓,后续扩大及深入的研究则是由戴布鲁来接手。这个观念本身虽简单,却谈得上是创见。
该项研究已经成为一项标准的分析工具,实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条件性合约可视为理想体系的蓝本,可用于与真实世界有关风险承担与风险转移的方法相互比较。很显然地,从实证的观点来看,真实世界中风险转移的机会,并不像我模型中所预测的那么多。在一开始时,我找不出特别的原因来解释这样的差异。
多年之后,总算豁然开朗。当时,福特基金会邀请我从经济理论的观点来看医疗保健。我首先对有关的实证文献作了一番整理。根据我的理论背景,我发现当时针对这项高额的财务风险所承作的保险相当不足。事实上,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民间部门的保险,在当时都已有大幅的扩张。不过,我很快了解到,要达到充分的保险还存有障碍。对医疗保健支出提供的保险会诱发过度消费,导致支出超过实际必要的所需。
在这个现象的背后,到底有没有一个一般性的理论原则?以保险来应付不确定性这个概念,并没有充分反应实际状况,也就是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不确定性。被保险人对个人健康状况的了解,当然比保险人(保险公司)来得深入。每个人拥有的信息不同,在任何经济体系内都是一项关键因素,并非只限于医疗保险。
9.“分成”的概念
再举佃农这个全然不同的例子。
假如地主雇用某人在农场上工作,该名农工在所得固定的情况下,缺乏诱因全力以赴。假如地主对该名工人的工作情况完全掌握,自然可以据此来指挥工人。但是,要取得这样充分的信息,地主势必得花费相当精力亲自督导监控。假如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地主和农工双方将有不同的信息,生产将无法充分发挥效率。
另一种极端的作法,则是把土地以固定的金额出租,那么就可以给工人(在本例为佃农)非常大的诱因。但是,不要忘记农业也是一高风险的事业,最贫穷的农人可能根本无法承受这种不确定性。
因此,分成(sharecropping)这种折衷的形式才会兴起。这种方式削弱而非消灭工作的诱因,承担了部分而非全部的风险。类似的观念也可沿用到健康保险上,大部分的健康保险都有所谓的共同保险(coinsurance),将风险作部分分摊,但病人仍多少有节约的诱因。
这项研究的主旨可以很扼要地说明如下:信息的差异性普遍存在于经济体系里头,导致了无效率,也促使我们透过合约的安排或非正式的共识,对信息不足的一方施以保护。我个人在这方面的贡献,是比较偏向概念性而非技术性的,所发展的理论也是集体多人的努力而形成的。
我已经尽最大的可能,用清楚浅显的说法,来报告我过去一些研究的来龙去脉,当然这些都和其他人的思想观念与研究成果相互关联。不只科学的领域如此,整个人类社会也正是一个合作的世界。
为了学术上的荣誉与成就,或是为了事业上的成功,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相互竞争;但追根究底,让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乃是我们由以往成功甚至是失败的无数先例中所学习到的知识。
附:什么是阿罗不可能定理?
阿罗的不可能定理是指,如果众多的社会成员具有不同的偏好,而社会又有多种备选方案,那么在民主的制度下不可能得到令所有的人都满意的结果。
该定理说明,依靠简单多数的投票原则,要在各种个人偏好中选择出一个共同一致的顺序,是不可能的。这样,一个合理的公共产品决定只能来自于一个可以胜任的公共权力机关,要想借助于投票过程来达到协调一致的集体选择结果,一般是不可能的。
假设甲乙丙三人,面对ABC三个备选方案,有如下的偏好排序。
甲(a>b>c);乙(b>c>a);丙(c>a>b),其中甲(a>b>c)代表——甲偏好a胜于b,又偏好b胜于c,乙、丙同理。
1、若取“a”、“b”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b);乙(b>a);丙(a>b);社会次序偏好为(a>b)
2、若取“b”、“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b>c);乙(b>c):丙(c>b):社会次序偏好为(b>c)
3、若取“a”、“c”对决,那么按照偏好次序排列如下:
甲(a>c);乙(c>a);丙(c>a);社会次序偏好为(c>a)
于是得到三个社会偏好次序——(a>b)、(b>c)、(c>a),其投票结果显示“社会偏好”有如下事实:社会偏好a胜于b、偏好b胜于c,根据这两项事实,可以得出社会偏好a>b>c,即a>c,但又存在社会偏好c胜于a的事实——至此,悖论的地方就产生了。所以按照投票的多数同意原则,不一能得出合理的社会偏好次序。
▍阿罗不可能定理简明示意图
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经受住了所有技术上的批评,其基本理论从来没有受到重大挑战,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于是该定理似乎成为规范经济学发展的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怎样综合社会个体的偏好,怎样在理论上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评价不同社会形态的方法,在当时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当然经过经济学界众多巨匠们的多年努力,目前该难题已被逐步破解。
#谨以此文悼念阿罗这位为人类文明作出贡献的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