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阅读次数:
季羡林之子诉北大返还原物纠纷案一审败诉
一审法院认为,季羡林先生与北大的《捐赠协议》有效,且属于公益捐赠。即使季羡林本人也不能撤销,所以驳回季承所有诉讼请求,诉讼费54万余元由季承承担。
对判决,季承表示将进行上诉到底。季承介绍,北京大学曾于2009年1月在301医院就捐赠事宜对季羡林先生表示,“这些字画最后怎么办听您的意见,尊重您的意见。”季羡林先生随即答道:“这书,就放在学校……那些藏画,慢慢再商量……再考虑考虑。”季承认为,双方签订的《捐赠协议》尚未形成,“这个捐赠协议是违法的,没有对我母亲所有部分进行分割保留。”而且,季承认为,季羡林之后已经撤销了捐赠意向,并且书嘱他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