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阅读次数:
【花5万买分时度假 分时度假骗局全程揭秘】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五洲公司在签约之时,属于国旅公司的销售代理人,但依据国旅公司在本案中陈述以及卞某、张某在原审提供的邀请函、礼券等可以证实,五洲公司实际具有服务安排的权限,从该角度上分析,五洲公司不仅仅具有代理国旅公司签约的权利,实际上在合同履行中也具有辅助的地位。五洲公司在履行辅助中如有违约行为,应该视为国旅公司违约。本案中,卞某、张某提供的邀请函加盖有五洲公司的印章,礼券以五洲公司的名义赠送,卞某、张某作为消费者,其信赖五洲公司作为履行辅助的角色没有过错。事实上卞某、张某确实没有享受服务。对此,应该由五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经做出适当的安排,而由于卞某、张某自身原因导致其没有享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