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8 阅读次数:
6月14日,微博名为“西选笑雪”的网友发布消息称,自己于2006年在云南师范大学所完成的本科毕业论文《论佛教对〈聊斋志异〉构建鬼狐仙怪世界的影响》竟遭同校副教授剽窃。该名李姓副教授将其毕业论文删减修改后,改名为《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佛教文化思想探析》,并以个人名义发布在《云南电大学报》上。
“他剽窃了我的论文,导致我在投稿时反倒被误认为抄袭了他的论文。”发现论文被剽窃后,该网友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委进行了举报,并于今年3月10日得到书面回复,称已“给予李副教授警告处分”。但由于一些网站和数据库里该论文的署名仍是李副教授,该网友于是在微博上发文,希望以此给李副教授警示。
气愤
投稿被退回 原作者反被怀疑剽窃
这位微博名为“西选笑雪”网友是2006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的赵艺懋。2016年3月25日,因论文投稿被杂志社退回,她准备重新完善这篇10年前所写的毕业论文,万万没想到,在搜集资料时,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论文被云南师范大学一名副教授所剽窃。
“我是在修改论文时查资料,发现这篇论文被李副教授用自己的名义发布,内容几乎没有什么改动。”赵艺懋说,自己从2005年开始写作毕业论文,原文为9000字,被李副教授删减为5000字后发表在《云南电大学报》上。她在网络上搜索这篇论文的相关信息,作者也是这位素不相识的李副教授。
“他剽窃我的论文,可别人却怀疑我抄了他的论文。”赵艺懋很委屈。发现这一情况后,赵艺懋多方辗转得到李副教授的电话。电话那头,对方极力否认自己剽窃论文。
“当时我就说,既然如此,这件事应该让师大纪委知情。”赵艺懋告诉记者,在她表示要告知学校纪委后,李副教授在2小时后给她回了电话。“他说,由于发文太早,记不清论文内容,查询后承认为了应付精品课程验收,大量使用了我论文中的材料。”赵艺懋说,当时李副教授告诉她,除了她的这篇论文之外,自己还用了两篇其他学生的论文,并且已经得到这两位学生的同意。
“李副教授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可以将自己写的一篇论文以我的名义发表。”这个“以论文换论文”的建议让赵艺懋难以接受,“我拒绝了,这件事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名誉。并且如果我同意他的提议,万一他的论文又是剽窃的,我就成为剽窃者了。”赵艺懋说,自己希望这件事能给李副教授警示,让他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也提示学生们保护自己的权益。
要求
副教授公开书面道歉并对论文更名
2016年3月29日,赵艺懋就李副教授剽窃一事向云南师范大学纪委进行举报。接到举报后,云南师范大学对此事进行调查。2017年3月10日,赵艺懋得到了云南师范大学纪委的书面回复。
记者看到,在这份盖有“云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公章的回复中,校方称:经过调查,赵艺懋“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据此,学校“已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李××同志警告处分”。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李副教授。
“原来项目里面用得到,现在已经给她更名了。”针对这起剽窃事件,李副教授给出这样的说法,当记者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时,他表示此事学校在处理,然后挂断了电话。
记者多次拨打云南师范大学纪委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既然已得到校方回复,赵艺懋为何还要在微博上发文爆料?
“其实我的诉求很简单,要李副教授承认剽窃行为,并且公开进行书面道歉,然后对万方数据库中的论文进行更名。”赵艺懋说,学校虽然进行了处理,部分网站也已经对该篇论文予以更名,但是万方数据库和一些转载网站上仍然是李副教授的名字,对她的影响较大。
“我一直以云师大学子的身份为傲,万万没想到在毕业10年后竟会遇到这样荒诞、心寒的事件,也希望能用自身的遭遇警示众人。”赵艺懋说。
维权
律师说法:对文章侵权可起诉索赔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发现,在号称“全球最大的数字图书馆”的“CNKI知网空间”上,这篇注明发表于《云南电大学报》(2011年03期)的《蒲松龄小说〈聊斋志异〉中的佛教文化思想探析》,作者一栏署名已改为“赵艺懋”。在豆丁网上,该篇论文注明“已被删除”,但在在线文档分享平台“道客巴巴”上,作者署名仍为“李××”。
针对该起文章侵权事件,律师认为,原作者应该搜集证据,证明文章为自己所写,对方属于抄袭。随后可以根据《著作权法》对抄袭方提起诉讼。
根据具体情况,可要求抄袭方进行赔礼道歉,并把已经发布的文章删除,更改为原作者的名字,以降低对原作者的影响。如果影响严重的,原作者可索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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