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8 阅读次数:
周星驰遭追讨佣金
据台湾媒体报道,54岁周星驰2010年与交往13年的女友于文凤分手,她仍继续协助他打理生意。但两人于2012年因买楼佣金对簿公堂,现又传出于文凤再告星爷追讨超过50万元港币(约人民币44万)的佣金。
有港媒报道称,双方在2002年有协议,星爷答应将3栋别墅及5个车位衍生的利润,当中拨一部分给她。星爷出售的这3栋别墅获利约523万元港币(约460万人民币),若以一成佣金计算,未扣除相关税项,于文凤追讨金额应该超过50万元(约人民币44万)。
早在2012年,于文凤就曾因佣金跟星爷撕破脸,当时她透露,星爷承诺会支付她投资获利中的10%款项当作佣金;2004年,星爷当应就一间未出售的“天比高”别墅,支付她8千万元港币佣金(约7035万人民币),但最终只付了1千万元港币(约879万人民币),让于气得状告法院追讨7千万元(约6155万人民币)佣金。案件纠缠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别墅未出售,驳回诉讼,但于文凤不服上诉,案件将于明年1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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