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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与女子非法同居生子 感情破裂后砸对方家

2017-05-07 阅读次数:

干警与女子非法同居
干警与女子非法同居

  近日,有网民发帖“举报常宁市公安局西岭派出所干警陈利强非法同居生子”,“常宁警察陈利强私闯民宅暴力行凶,依然照常上班”。发现舆情后,我局立即安排局纪检部门立案启动调查程序。

  经查,陈利强,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中共党员,常宁市人。2000年从部队退伍,2003年作为职工身份安排在我局开车,现为我局西岭派出所职工。

  陈利强2010年4月与前妻离婚,2012年与未婚女子唐某相识,交往发展为恋爱关系并租房共同生活。2014年10月两人非法生育一男孩,后因感情不合,双方多次发生争吵并分居。2017年5月4日晚,陈利强到唐某家协商小孩抚养问题时与唐某父母发生争执,损坏唐某家的门、桌,造成价值700余元损失。

  5月5日下午,根据调查情况,常宁市公安局党委对该案作出严肃处理。鉴于陈利强的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9条之规定,给予陈利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陈利强非法生育问题移交常宁市卫计局调查处理,对其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责令其当面向唐某父母赔礼道歉并赔偿全部损失。常宁市公安局将加强对民警职工协辅警的严格教育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常宁市公安局

  二O一七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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