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3 阅读次数:
出事的越野车受损严重。
渝北木耳镇居民刘某酒后开车,滚落下十多米高坡,他竟然不顾同车父亲的死活,独自逃逸现场。受伤父亲经民警救助后,气愤地举报了涉嫌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的儿子。4月27日,31岁的刘某被渝北警方行政拘留15天。
4月23日中午,刘某在两路参加一位亲戚的生日宴,席间喝了几瓶啤酒。午饭后,刘某驾车载着父亲返回木耳镇石鞋乡的家中。当行驶至渝北区兴古路一个弯道处时,刘某酒劲上来,加之中午困意袭来,脑袋眩晕,操作不当,致使蓝色越野车冲出路面,翻滚下路边10余米高的陡坡。
刘某系了安全带,只是面部、手臂轻微擦伤,但后座的老父亲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脚踝骨扭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竟然不管不顾大呼救命、还被困在车内的父亲,自己从驾驶室爬出来后,连滚带爬来到公路上,然后搭乘一辆摩托车逃离现场。
下午3时许,渝北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用工具破拆了翻覆在地、破损严重的越野车,才将老人救了出来。民警一边帮助老人止血包扎,一边询问事故经过和驾驶人去向。老人非常气愤,举报儿子把车开翻滚下陡坡,不管他死活,独自坐车跑了。
民警送老人去医院,经检查处理后,其身体没什么大碍。随后,老人带领民警来到儿子刘某家中。民警一见到刘某,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经过检测,刘某的酒精呼气结果为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也供认,出事后,他发现有群众报警,害怕自己酒驾被交巡警查出,就顾不得父亲,逃离现场。
民警对刘某酒驾、交通肇事逃逸及不顾父亲死活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被处以共记24分(酒驾记12分,肇事逃逸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