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8 阅读次数:
校园贷引发的悲剧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校园贷就开始走上了整改之路,2017年以来,校园贷已经成为了网贷整顿活动中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
去年8月份,银监会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将整改校园贷,管理办法中还特别增加了“对于借款人要具备与还款能力相匹配”的要求,以及“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
日前,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4月14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规范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的通知》,要求校园贷平台对在校学生借款人单次借款收取的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200元。逾期违约金、逾期罚息总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借款本金。此外,未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等)的书面同意,网贷平台不得为在校学生借款人提供信贷服务。
然而,接踵而至的整治条例并没有阻止网贷平台伸向学生的魔爪,依然有许多不法平台顶风作案,监管机构打击的力度仍然不够。
有专家认为,整治校园贷最需要做的不是出台几个文件,而是如何将其挡在校门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杜绝校园贷违法事件。
但在小编看来,网贷平台确实能满足一部分大学生的贷款需求,一刀切完全杜绝或许有些偏颇。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校园贷被明令禁止,网贷平台依然能开拓出各种途径接触到急需用钱的大学生。
目前,法律的监管已经基本到位,如何提高大学生的金融风险问题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除了学会辨别哪些网贷产品是不可触碰的高利贷以外,大学生们还应该明白,借来的钱总是要还的,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其背后已经标好的价格。要知道,金钱来的太容易,迟早是要出事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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