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5 阅读次数:
近日,深圳盐田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生火灾,老板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4月13日2时21分许,深圳市盐田区公园路一电动车专卖店发生火灾。沙头角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值班所领导及值班民警汇同巡警大队巡逻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参与救火并维持秩序。2时36分,沙头角消防中队出动消防车3台扑灭火灾。
火灾现场
据盐田消防大队消防民警现场勘验及取证,该火情是由于店铺夹层货架储存有锂电池,因为电池遇潮自燃,引燃周边堆放物品,过火面积约25平方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店老板仍然被拘留10天。
自家店铺被烧毁,财产损失惨重不说,还要受到这样的处罚?
在本案中,火灾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出动警力,实施救援,成功扑救后,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周密的勘查取证并依据现场证据和科学依据对事件过程进行了还原。
火灾原因调查
火灾原因调查
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罗某进行传唤并调查询问,并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及时的查明了案件全部事实,固定了证据,包括违法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材料、火灾责任认定等,综合事实证据认定罗某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第二项之规定,对罗某的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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