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7 阅读次数:
4月2日,秦淮区街头发生一起伤人事件,一名男子在饭店门口挥刀将一名女子刺伤。“警察,我要自首,我砍伤人了。”4月2日,秦淮公安分局朝天宫警务工作服务站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人让民警赶紧去救人。“我和女朋友一直处得不错,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提出分手,我接受不了。”张某告诉民警,事发当天,他越想越冲动,就到小月上班的地方找她。张某见挽留不住女友,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小月背上连刺两刀。
涉事地在一家饭店门口。民警到达时,一名女子正神情痛苦地捂住背部,虚弱地靠在门框上。一名张姓男子自称是报警人,说女子是他刺伤的。
张某反映,自己和被刺女子小月(化名)是情侣关系,两人是在网上玩游戏时认识的。确立情侣关系后,两人就搬到一起同居。
警方将小月送到医院,把张某带回派出所询问。介于小月伤势并不严重,小月也主动向警方表示,并不打算追究张某的责任。民警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协商张某答应赔付小月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