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1 阅读次数:
近日,江苏苏州昆山某小区的一位楼管员发现,有一个十来岁眉清目秀的小女孩,不但上不了学,还要在小区里捡垃圾替父母赚钱。在昆山开发区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下,记者找到了正在翻垃圾桶的小女孩,只见她背着一人高的蛇皮袋,里面装满了她认为可以换钱的各种垃圾,小小年纪,一双小手已经非常粗糙。
小女孩说,自己今年十二岁,每天捡垃圾为生,是妈妈叫自己去捡垃圾的,但是她想上学……记者从物业了解到,小女孩的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白天父母在外打工,女儿就在小区捡垃圾,午饭要么吃垃圾桶里的“残羹剩菜”,要么等着好心人施舍。下午六点父母回家后,女孩才能回家,晚上还得继续外出捡垃圾。
物业报警后,警察立刻进行了走访调查,小女孩父母称,这孩子可能有轻度精神病,为此才不送她上学。
随后,警察单独和小女孩进行过沟通,并做了简单测试,发现小女孩对答自如,能读书写字,还当场写了一首唐诗。警察表示,这一切足以证明她智商是没有问题,她母亲却说女孩智商有问题 ……在小区物业的协助调查中,警察得知女孩并非现在母亲亲生。
对此律师表示,根据《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父母或监护人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由于现在还看不出来父母对小女孩有虐待行为,所以不构成虐待罪或者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