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阅读次数:
残疾人乘公交被拒;持残疾证没免费坐公交待遇。新京报讯持有残疾人 证4年后,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发现,自己依然不能享受“残疾人免费乘车”的福利待遇,因为户籍。
凌志坚籍贯湖南省龙山县,自小在江苏无锡长大,属于“打工二代”。成年后,在一次施工作业中,他从五楼摔至地面,从此腿部落下病根,经鉴定为三级残疾。2013年,其在湖南老家获得了由当地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
回到无锡后凌志坚发现,尽管持有相关证件,自己却不能像无锡当地残疾人一样,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待遇。昨日,新京报记者从无锡市残联获悉,按照当地规定,这一待遇的受益人群,仅限无锡市区户籍居民。无锡残联将这一规定,进一步解释为“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因此,目前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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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坚的残疾人证
4年几乎没有享受过免费坐公交待遇
实际上,在屡次被公交司机拒绝之前,凌志坚一直认为,自己起码算是“半个无锡人”。
凌志坚出生于湖南龙山,今年29岁。15岁那年,他跟随外出打工的父亲来到长江三角洲的江苏无锡,成为一名“打工二代”。此后的那些年,他换过很多种工作。因为学历不高,凌志坚始终只能从事体力劳作。
2011年左右,凌志坚在一次作业中,从五楼坠落至地面,腿部从此出现了问题,在龙山老家,他被医院鉴定为三级残疾,并获得了残疾人证。
我国残疾人的福利
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各方面所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残疾人是平等的社会成员,但是由于残疾使他们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通过立法手段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尽可能多的福利和照顾,使他们能够在事实上成为社会的平等一员,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由于劳动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文化成果,这是现代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就将其立法宗旨明确表述为“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