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阅读次数:
去年4、5月,莆田荔城区新度镇蓝月亮幼儿园和黄石镇小哈佛幼儿园的“黑校车”超员司机被刑拘。如此严重的处罚,却仍有司机愿意冒险。记者昨日从荔城交警大队获悉,2月27日,荔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西天尾设卡执勤时,查获一部超载的非法营运“黑校车”,该“黑校车”是负责接送莆田溪白第二实验小学的学生,民警发现,这辆核载7人的车辆,实际载客15人,超员114%。
设卡发现超载“黑校车”
2月27日上午,荔城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各路口设卡执勤,对过往的每一辆车进行检查。11时20分,一中队民警在西天尾镇九华大道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B7088C的小型面包车内乌黑一片,像是超载。
于是,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该面包车停车检查。当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整个车厢内都是学生,黑压压的,全部挤在一起”。
民警立即要求该车驾驶员出示证件,但对方表示无法提供。一中队民警当场判定,这辆面包车的司机无驾驶校车的资格证,且无法提供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保险等,属于三无“黑校车”。
据悉,当时被查时车内包括司机共15人,但该车为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超载114%。
司机私自揽客被刑拘
荔城交警大队一中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辆校车不仅存在超载行为,面包车的车身外无校车标识,车内座位有明显改装痕迹,车内机件损坏严重。改装后的长条木凳挤满了学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民警当即将该车扣押,并将车内学生分批送至家中,同时依法暂扣违法车辆,并对驾驶员依法刑事拘留。荔城交警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据了解,这辆“黑校车”为朱某所有,私自接送溪白第二实验小学的学生。民警已对该驾驶员朱某处以罚款1万元,并刑事拘留3日,目前朱某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