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8 阅读次数:
银行卡明明就在自己身边,手机却收到了刷卡短信,这样盗刷银行卡的案例,我们已经见过很多次了。钱没了,是谁的责任?银行肯定是各种理由不肯担责的。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的唐先生在遇上这种情况后,只做了一件事,最终让法院判定:由银行赔偿他的全部损失。机智boy!这招每个人都要学起来,在银行没法保护我们的情况下,至少我们自己得留一手!
卡在身边,却被刷走19万
卡主人把银行给告了
唐先生发现卡内余额确实已从上午的19万余元变得只剩下58元,赶到最近的ATM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存了100元,以证明卡在自己身边。
银行卡在身边,却收到卡内存款被转走19万元的手机短信。4月27日,宁波镇海区法院宣判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判令被告银行赔偿唐先生存款损失19万元——唐先生在接到短信后做的一件事,是他一审胜诉、获赔全款的关键。
唐先生在镇海区经营企业,平时通过微信支付客户的货款,微信绑定的是某行借记卡。去年11月18日晚,他在家吃饭时收到一条转账信息:“您尾号为××××的银行卡,18日18时40分转账19万元……”
查询后,唐先生发现卡内余额确实已从上午的19万余元变得只剩下58元。
他没有立即联系银行或报警,而是马上离家,赶到最近的ATM机,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操作,存了100元,以证明卡在自己身边。
然后,他联系发卡银行,并到派出所报警。
第二天,警方查明这笔钱是在河北唐山市被一种带卡槽的固定电话机刷走的。目前,警方还在侦办该案。
唐先生与银行交涉,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无果后,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请求判令银行赔偿存款损失19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庭审中,唐先生称,他与银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把钱放在银行,银行有义务保护存款的安全,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其存款被盗,应承担赔偿责任。
银行认为,银行卡的密码只有唐先生知道,唐先生将卡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绑定,存在第三方泄露密码的可能;还可能存在密码使用不当、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等问题。
同时,银行的借记卡章程约定:“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对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发卡行不承担责任”。因此,银行不存在过错,无需赔偿。
澎湃新闻获悉,该案中,唐先生在被盗刷后在ATM机上存入100元的举动成为胜诉最有利的证据之一。此举证明,真正的卡在他身上。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唐先生在被告银行办理有储蓄功能的借记卡并存入存款,储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他的钱在河北被盗刷,而本人、银行卡均在浙江宁波,可以认定其银行卡存在伪卡。
唐先生在发现银行卡被异地操作后马上报案,采取了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无过错。银行作为发卡行,没能对伪卡进行有效识别,导致盗刷,应对由此造成的储户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借记卡章程是银行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印制,系《合同法》意义上的格式条款,相关条款免除了被告方审核银行卡真伪的义务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被认定有效。
法院认为,银行称“唐先生将借记卡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绑定,存在第三方泄密的可能”,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还可能存在密码使用不当、密码设置过于简单”等问题,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发生盗刷怎么办
法官给你支招
1、ATM机操作。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在伪卡盗刷案件中,盗刷发生后及时通过ATM机进行真卡操作,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
2、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办理挂失。
3、报警处理。持卡人在通知银行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