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阅读次数:
4月5日,记者从孝感中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结了一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并集中发布了三期典型案例。法官提示,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
典型案例一:2013年6月至10月间,被告人张某、朱某、强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先后在深圳市赛格科技园与南山云谷科技园从事生产、销售“伪基站”犯罪活动,非法经营额达3000余万元。所生产、销售的设备经湖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孝感市管理处鉴定,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伪基站”类产品,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主犯张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典型案例二:2015年4月至5月,诈骗人员通过QQ骗取湖北山乡集团134.8万元、贵阳旅游产业发展公司528.4万元、温州浙丰钢业有限公司89.16万元,被告人马某、梁某、廖某等明知该款是犯罪所得而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资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主犯马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典型案例三:2015年初,被告人朱某组织其他被告人郑某、邱某、汪某等雇请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代办信用卡的虚假信息,安排被告人郑某、邱某负责网站的推广和维护,通过网站后台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以代办信用卡为名收取受害人材料费、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同时以办理信用卡需验资为由,在网站后台获取受害人银行卡号、密码等,共计骗取受害人70名,现金616344元,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主犯朱某有期徒刑12年9个月。
法官提示,通常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空间跨度大,犯罪链条长,组织化色彩明显,犯罪手段及过程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的隐蔽特征,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识别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遇到此类情况,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及时报警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共同构筑全社会抵御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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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在大街小巷的伪基站,通过辐射,但凡在其范围内的所有手机用户几乎都能接收到它发来的信息,这些垃圾信息让人不胜其扰。最近,伪基站又和背包客扯上了关系。跑基人员1个小时可非法获利400元,1秒钟给多部手机发送信息,不法分子利用短信诈骗近日,河南警
背着双肩包,或搭公共交通或徒步,在闹市一路闲逛,摆出旅游背包客的架势!但打开包,里面装的是升级版的微型伪基站,注意:背包最大特点就是有散热的洞! 目前武汉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5名背包客被一锅端。如发现有背着此类物品的人员,马上报警! 背着双肩包
垃圾短信,可能很多人都曾收到过,短信内容五花八门。警方调查显示,这些垃圾短信,大部分是由伪基站发出的。 伪基站基本原理是,犯罪嫌疑人通过技术手段强制摄取一定范围内的手机信号后,由伪装成运营商的伪基站,冒用他人电话号码,强行向这些手机用户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