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1 阅读次数:
不近人情!老员工上班打盹5分钟被开除 18年老员工最终获偿14万元。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睡觉”系严重违纪,18年的老员工因上班时间打盹五分钟就这样被公司开除了。
老员工上班打盹5分钟被开除
1997年9月16日,张勇(化名)进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汽车零部件公司。
2015年6月18日,公司管理人员在车间巡视时,发现张勇在办公桌上趴着睡觉,以张勇严重违纪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
入职后张勇一直兢兢业业,上班时打盹是因为前几天接连上了夜班,而且打盹时间只有5分钟。
张勇不服气,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索赔13.94万元。
法院二审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赔偿员工13.77万元。
随后开除18年老员工的公司提起上诉,被武汉中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