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阅读次数:
2月17日,记者从市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天台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于2月6日查处了一起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目前该自荐人资格已被取消。
据了解,2月6日上午,天台县洪畴镇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在福丁村微信群“快乐创业下丁之家”(群内共有123人)中发放红包,为自己竞选村委会主任进行拉票。后被村内网络舆情监督员发现并上报。洪畴镇党委在获悉戴某的拉票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镇纪委、派出所等部门迅速联动、严厉打击。经查实,福丁村村委会主任自荐人戴某通过微信进行拉票,共发放1个微信红包(总金额100元,红包个数60个),存在拉票贿选情形。2月6日晚,天台县公安局对戴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戴某利用微信红包进行拉票贿选违反换届纪律,破坏选风选纪,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正常进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已被取消自荐人资格。
市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将进行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这是我市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贯穿整个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多途径的换届纪律宣传,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要进一步深化选情复杂村和社区的分析研判,全面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负责制,逐村逐社开展矛盾化解和专项整治。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相互联动、快速高效的查处机制,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干扰选举等行为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要加强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