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0 阅读次数:
“来一个杀一个”17岁初中生拔刀刺死同学 校园惨剧频发谁的错?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口角,江苏省南通市初三学生汤某竟持刀捅向同学称“来一个杀一个”,致其死亡。
“来一个杀一个”17岁初中生拔刀刺死同学 校园惨剧频发谁的错?
日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被告人汤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今年17岁的被告人汤某系南通市田家炳中学初三班的学生。2015年5月25日,该校下午第一节课后,汤某因为琐事与邻班同学邱某发生口角,继而推搡。
期间,汤某曾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抵在邱某脖子处。
后邱某不满,请邻班同学王某帮忙喊人收拾汤某。王某遂电话邀约16岁的刘某放学后一起教训汤某。
刘某表示同意,并邀约了奚某、韩某等人。
汤某得悉后威胁邱某,称“来一个杀一个”。
当天下午4点左右,刘某与奚某、韩某、王某、邱某等人先后来到田家炳中学学田校区东侧的一座桥处等候。
邱某看到汤某走出校门,便告诉了王某,王某随即告诉了刘某。邱某欲上前拉住汤某,未果。
后刘某等人将汤某围堵在学校附近一住宅楼的北侧车库门前。刘某要求汤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并拔出刀鞘,汤某遂掏出水果刀并取下刀鞘。
随后,刘某向汤某的下腹部踹了一脚,汤某遂持刀捅入刘某的右腹部,刘某倒地后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鉴定,刘某符合遭单刃锐器刺戳致腹主动脉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
校园惨剧频发谁的错?未成年人保护法竟成纵容儿童凶杀保护障?
这或许是因为一件小事引发两个家庭的悲剧,不幸的是,近年来类似这样的“奇闻”不断上演。
未成年人保护法?真的是在保护它们吗?
孩子因为认为自己杀人也不会被判死刑的情况下,毫不懂得珍惜别人的生命,竟敢去因为一点生活上的小磕小绊去杀死另一个正在花季的青年,难道不值得思考吗?
因为一纸《未成年人保护法》,给了他们杀人不用伏法的屏障,这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