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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绑架残忍杀害一两岁幼童 原因竟是没钱回家过年

2017-02-17 阅读次数:

男子绑架残忍杀害一两岁幼童 原因竟是没钱回家过年

  案发广州白云区,凶手动机竟是打工挣钱少,过年回家不风光

 

  记者周聪报道 一个19岁的青年只因工资不够回家过年,萌生了绑架小孩进行勒索的念头。在实施绑架过程中,因孩子哭闹不止该青年竟又将绑架升级为杀人。昨日,这宗发生在广州白云区的绑架杀人案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蒙正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并判处被告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46万余元。

 

  这一惨案发生在2015年12月。时年19岁的蒙正伟,从老家贵州南下打工。由于打工挣到的钱并未有想象中丰厚,回家过年不够风光,12月11日,蒙正伟在暂住的小旅店内想出了一个快速捞钱的办法--绑架。勒索的对象是蒙正伟小旅店老板"六十",而绑架的目标则是小旅店老板刚刚两岁的儿子。

 

  12月14日20时许,蒙正伟跑到老板家的小巷口去等待机会。当他看到老板的孩子一个人往小巷里走去玩沙子,觉得机会来了,他骗孩子说去买糖吃,抱起小孩就往巷尾的菜地走去。

 

  走进菜地后,蒙正伟通过电话,让他人给旅店老板"六十"传话:"他小孩在我这里,让 六十 打我电话。"打完电话后,由于孩子不停地哭闹,蒙正伟竟把小孩面朝下丢到菜地边的水沟里,将其溺亡。

 

  蒙正伟行凶后半小时,老板"六十"和弟弟分别打电话给蒙正伟。蒙正伟要求"六十"打两万元到自己的银行卡中,由于账号错误,蒙正伟提出让"六十"的母亲拿三万元去公交车站当面给钱。当蒙正伟发现"六十"一家大概七八个人分散站在车站附近时,蒙正伟不敢过去拿钱,直接打车逃往东莞。12月15日,蒙正伟在东莞被抓获。

 

  昨日,广州中院对蒙正伟绑架一案进行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蒙正伟以钱财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并杀害婴幼儿,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为谋财而杀害2岁无辜婴儿,该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蒙正伟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孩子家属46万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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