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2 阅读次数:
新北市警方破获「12 小时不断电性爱派对」,当场查获 2 名 17 岁、21 岁卖淫女子及主办的一对情侣。11 位男子每人都缴 3 千元报名费,性行为不限次数。全案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送办。
「12 小时不断电性爱派对」一晚获利 2 万多元。
新北市土城分局日前破获一起「12 小时不断电性爱派对」,当场查获 2 名 17 岁、21 岁卖淫女子及负责活动的 36 岁梁姓男子与 21 岁陈姓女友。其中卖淫女子还有一位未成年。活动吸引 11 名男子报名,每人都缴 3000 元报名费,可不限次数从事性行为,警方获报查获后,全案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移送法办。
梁男与 21 岁同居陈姓女友因缺钱,竟想靠办性爱轰趴赚钱,梁在网路 UT 聊天室散播讯息,以「12 小时不断电性爱派对」为题,吸引网友报名参加,梁还强调,每人只要缴 3000 元,就能从凌晨到中午退房前,与卖淫女嘿休,且不限次数。
没想到部分男客发现 2 女长相不佳,当场离去。警方 20 日获报到土城中华路上某家摩铁查缉,当场查出有 7 名男子报名,现场起出好几个已用过的保险套。2 名卖淫女子年仅 17 岁及 21 岁。
梁男坦承,这是第一次在聊天室上 PO 文揪团开性爱趴,女友负责用 LINE 和有意参加的男网友联络,当天约有 11 名男子到场缴费参加,共收了 3 万多元,扣除摩铁租房费及 2 名女子 8000 元外,获利约 2 万多元。但梁坚称,不知其中一名卖淫女未成年。
警方讯后已将梁男、陈女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移送法办,并通知社工将卖淫少女进行安置,买春的寻芳男客们则依社维法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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