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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医院工作人员一年多不上班 院方存多张假条

2017-02-07 阅读次数:

 

  陕西一医院工作人员一年多不上班 院方存多张假条

  廖某的请假条。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最近在南郑县人民医院却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位工作人员从去年元月到现在一直没有上班,医院不但无法提供此人的完整请假手续,存档的几张本人假条和科室主任辞职书也呈现出不同的笔迹,不知道哪张是真的。

 

  据举报人提供材料,这名工作人员姓廖,性别女,在南郑县人民医院合疗医保科工作。今天(2月6日)中午,记者来到南郑县人民医院,试图向合疗医保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但大家都显得很谨慎。一位年轻女工作人员说,廖某是合疗医保科前任科长,因为各种原因离开了岗位,好像是请假了,也好像是不干了。

 

  在南郑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近期的花名册里,这位廖姓工作人员还名列其中。办公室一位不愿面对镜头的副主任表示,廖某是2016年元月开始请假的,到现在已经13个多月了,因为廖某曾担任科室主任,好像是向医院领导请了病假,至于请假时长、是否续假,她不清楚。

 

  在记者调查了解中,南郑县人民医院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位廖姓工作人员之所以长期请假,是患胃病所致。但在院方提供的请假材料中,只有一张2015年的医院诊断证明,并且建议假期时间只有七天;南郑县人民医院给记者出示了多张廖某本人署名的请假条和其它文字材料,但记者自信观察后发现,这些廖某本人署名的材料却呈现多种不同的笔迹。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病假需要到正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向单位提交正式病假条,病假条时间要与医院诊断证明相符,如果休病假时间超过医院诊断证明时间可以视为旷工。

 

  这位负责人表示,按照政策规定,休病假超过一定时间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实无法上班的可以办理退职或退休手续。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连续超过15天的可以解聘。南郑县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廖某的假条和辞职报告等都是托人送来的,为何出现不同笔迹目前无法确定,他们已经停止了廖某的工资,并口头督促她尽快上班,对方表示要辞职,但尚未办理正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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