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9 阅读次数:
在1月15日晚参加完导师组织的聚餐后,26岁的江苏大学电气学院硕士研究生史国平倒在宿舍里,当晚他被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而在一个多月前,他刚被确定保送该校的博士生。
风华正茂的年纪,猝然离去,令人唏嘘。
据报道,参加聚餐的师生近50人,包括史的导师在内,共有4名老师在场,共喝了25瓶白酒。
学校放假前后,史国平又被保博,年前聚一聚,庆贺一下,乃人之常情。但学生醉死一事中,老师和学校的表现和处理相当不妥。
其一,一般而言,聚会饮酒,参与人员没有察言观色,没有注意同桌人的身体状况及酒量,对死者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等义务,存在过错,应视情形承担一定责任。
反观这次饭局,史国平的导师及熟悉的同学,应该知道史的酒量如何。可是,据史的家属讲,史国平不喝白酒,这次他喝下的白酒超过半斤,老师不但未制止,反而劝酒。一名参与聚餐的学生对家属称,饭局上“老师说‘要喝好,要喝多’”。
一面是老师要求喝好喝多,一面是学生有感谢恩师教诲之意。“师命不敢违抗”,于是乎,喝好喝多变成喝醉喝死。
因此,虽说史国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可以预见到饮酒过量可能造成的危害。但在身份不平等的语境下,被动肯定是有的,老师的提醒、劝阻等义务没有尽到,是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责任不可免除。
其二,在1月17日发给江苏《扬子晚报》的通报中,江苏大学校方只字未提“喝酒”一事。负责善后的校方工作人员也未承认校方有任何责任,仅称出于人道主义支付抚恤金15万元。
明明是聚餐喝酒引发的悲剧,却未提“喝酒”一事,这是要为谁开脱?
在校学生意外身亡,不是赶快找问题,而是急于撇清责任,这不该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该有的态度。事实上,家属可以通过法律维权获得应有的回应。
因饭局喝酒导致猝死,屡见报端,学校师生饭局喝死也不见少,此中有人情,有酒文化,有身不由己,但所有这些都不及生命之可贵。对生命要爱护,以及要有爱护生命延生出来的责任义务。
对生命的爱护不是一句空话,其就在生活的点滴之中,在劝酒上,在对死者的体恤之上,在勇于担责上。教书育人的老师和学校要做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