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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女子在公交车上未给儿童让座 长春女子遭母女殴打

2014-09-06 阅读次数:

  “难道不让座位就要挨打吗?”昨天,长春市民赵女士的姐姐给本报打来电话,讲述了赵女士在公交车上遇到的意外。

  当事人:“她们俩一起打我”

  8月31日,24岁的赵女士傍晚下班乘坐3路公交车回家。因为身体不舒服,她排队等了两辆公交车,才算找了一个座位,位于车厢后部双排座的外侧,“当时因为是下班时间,车上很快就坐满了,还有几个人是站着的。”赵女士回忆,在亚泰大街站点上来两个女子,其中年轻的抱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从车厢前部走到车厢后部,没有人起身让座。

  她们走到车厢后部赵女士身边,把孩子放下来,让她握住栏杆。“这个孩子身高到我腰的位置,自己能把住栏杆,何况还有大人照顾。”赵女士说,她自己身体也不舒服,认为没有必要让出座位。

  这时,后面年长的女子说话了:“小年轻的,一点素质没有,还是大学生吗?”

  赵女士开始没以为是在说她,只是抬头瞅了一眼,接着低头用手机看新闻。“可是那女的一直在说,后来脏话也出来了。”赵女士回忆,后来意识到可能是在批评自己,但不知道那几个人是一家的,所以说了一句:“你如果有座你就让让,别吱声了。”这时,年轻的女子生气了,喊道:“妈,她能听懂吗?”接着指着赵女士的鼻子出言不逊,说着说着突然给了她一个大嘴巴。

  赵女士一下被打愣了。“之后,她们俩一起打我,揪我的头发,把我摁在了座位上,我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赵女士说,打起来以后,旁边站着的孩子哇的一声哭了,和赵女士同座位的女子吓得从缝隙中躲了出去。

  赵女士大喊:“司机,有人打我,快停车!”公交车停下了。

  “她们俩想跑,后来还分开走,但围的人越来越多。”赵女士说,她跟住那个年龄大的想要多次打车的女子,不让她离开,并打电话报了警。最终,几人都被带到派出所。赵女士的头面部和胸部都有抓伤,左侧太阳穴位置还脱了一块皮。

  昨日,赵女士对记者说,“我不确定这个座我该不该让,我觉得我有权利不让。如果她们开始时要求让座我也会让的,可是从开始就一直出言不逊。”

  在派出所处理此案的这几天,赵女士一直在等待消息,“开始的时候民警想调解,我也想赔我医药费就算了,但她们就说没钱,也不承认打人,那个岁数大的还说犯了心脏病去了医院。”赵女士说,在去派出所之前,她拍下了两人的照片,后来打上马赛克发到了网络上,想不到有人回复,说愿意给她作证。

  目击者:“是那母女俩动手打人”

  记者联系上了愿意作证的李女士,她说:“当时好多人都看到了这件事,也有很多人拉架,还有两个男的上去劝,这娘俩儿有点儿过分。”

  “看到网上这个小姑娘发布的消息后,我觉得挺愧疚的。”李女士说,当时自己确实有点害怕,所以没有跟着大家一起下公交车,但自己坐在后排位置,自始至终都看得清清楚楚。“那娘俩儿的处理方式不好,也没说孩子需要座位,而是说大学生没有素质。”因为离被打的那个女孩近,她听到女孩说“你家的小孩还在旁边呢,不要说了”。李女士回忆,但这句话引来对方的大骂,“是那母女俩动手打人,我可以作证。”

  车队:车厢后面不在监控范围内

  昨日15时许,长春公交集团北达汽车公司行车一队队长管庆明说:“警方已经来调取了监控录像,但因为事情发生在车厢后面,不在监控范围内,所以只能听见声音,看不到具体的情况,当时车上人多,司机也不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

  管庆明还表示:“在长春的公交车上,只要有老弱病残上车,一般司机都会通过广播提醒,提倡大家让座,因为座位发生争执的情况太少了。”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赵女士说,因为一直没得到赔偿,希望有更多的目击者帮她作证。

  如果确实不舒服不让座不该被指责

  吉林省精神文明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助人为乐,为老人小孩让座,能促进全社会的良好风气,是应该提倡的。不过,这里有个误区,这种助人为乐的行为不应该仅仅是年轻人应该承担的义务,全社会的人都应该来做,也包括事件发生时车厢的其他乘客。

  “让座不是比谁年轻,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该负责人说,尤其是自身也需要人理解的情况下,如果身体确实不舒服,不应该成为被指责的对象。

  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孩子的家长,有责任照顾好自己的孩子,更有责任以身作则来教育孩子,而不是让她看到这种事情。如果有过激的行为,侵犯了公民权利,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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