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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17岁少女遭8人殴辱 遭逼迫裸身跳舞拍视频

2016-12-15 阅读次数:

温州17岁少女遭8人殴辱

  网络图

  原标题:温州8人殴辱17岁少女 拍其裸体跳舞视频上传发群

  这段时间,“校园霸凌”成为热搜词。未成年人欺凌事件,不仅发生在校园内,同时在校园外也屡见不鲜。昨天,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发生在校外的未成年人欺凌案件:看对方不爽,就扇耳光、用脚踹,并强迫脱光上衣裸体跳舞,还拍摄视频上传微信群。

  8名被告:蹇某、徐某、王甲、陈甲、娄某、施某、潘某、王乙。除王乙外均为女性,多人不满18周岁,其中5人为高中在校女学生,3人为无业人员。

  轮流扇耳光要求脱光上衣,拍下视频上传微信群

  据法院查明事实,今年2月18日,蹇某、徐某、娄某、陈甲和肖某、陈乙(两人为学生,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在市区一酒吧娱乐跳舞。

  当日凌晨1点左右,她们因看同在酒吧跳舞的被害人小娟(化名,女,17岁)不顺眼,便以小娟搂了徐某男友为由,将小娟拉到酒吧门口楼梯口边,对小娟轮流扇耳光、用脚踢踹,并强迫小娟脱光上衣,让她裸体跳舞。

  其间,蹇某等人还拍下小娟被打视频和裸体跳舞视频,并上传至她们组建的微信群。

  小娟被殴打和侮辱,前后持续1个多小时。

  拘禁酒店用水淋,还要求另一被害人加入殴打

  凌晨欺凌了一女生,晚上一帮人又将黑手伸向了另一个女生。

  当天晚上10时左右,徐某等人在市区一蛋糕店门口,遇到被害人小婷(化名,女,15岁)。徐某等人以在学校与小婷有过节为由,伙同娄某将小婷强行带至一酒店房间内。

  在酒店房间,蹇某、徐某、娄某、陈甲、施某、肖某等人,分别对小婷以扇耳光、踢肚子等方式进行殴打。

  其间,徐某还将小婷带至卫生间,用扫把敲打小婷头部,用水淋湿其身体。之后,她们又强迫小婷向施某下跪磕头道歉。

  当晚11时许,她们将小婷带到一KTV。次日凌晨1时许,蹇某、徐某等人让陈甲及其男友王乙将小婷带回酒店房间看管。

  接着,蹇某、徐某与娄某、施某、潘某、肖某在KTV门口,以王甲、李某与娄某的“男神”微信聊天为由,将两人带至KTV附近,以扇耳光、用脚踹等方式进行殴打,将两人手机砸掉,把两人带至酒店房间。

  到酒店后,众人再次对小婷进行殴打。原本是被害人的王甲在娄某的要求下,也参与殴打小婷。

  其间,蹇某、徐某要求小婷脱光上衣,蹇某用手机对小婷的裸体进行拍摄,并将视频上传至微信群。

  直到2月19日上午9时许,这群人才让小婷离开。

  经法医鉴定,小婷面部、左肩部及四肢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该伤势评定为轻微伤。

  为了不再被欺负,被害人加入欺凌团伙

  16岁的女生小萍(化名),与蹇某、娄某等人在玩电玩时认识。

  今年2月23日凌晨2时许,蹇某、徐某伙同王甲、娄某、陈甲、潘某等人,以小萍与蹇某男友有暧昧为由,将小萍带至酒店房间内。蹇某、娄某、陈甲、潘某、王甲以扇耳光、用脚踹的方式,对小萍予以殴打。

  之后,一伙人又将小萍带至另一家酒店,由蹇某、徐某、娄某、潘某继续对小萍殴打,直到凌晨3时30分许,徐某将小萍带出房间,让其离开。

  经法医鉴定,小萍眼部、背部、下肢皮肤软组织损伤,该伤势被评定为轻微伤。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是被欺凌的被害人王甲,为了不再被欺负,加入了这个徐某等人的“欺凌团伙”,成了施暴者。

  警方接到被害人报警,2月25日晚11时30分许,蹇某、娄某被抓获。之后,徐某等人陆续归案。

  法官告诉你

  处于叛逆期的学生家庭关爱缺失入歧途

  鹿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蹇某、徐某、娄某、陈甲结伙以暴力、胁迫的方法聚众在公共场所侮辱妇女,蹇某、徐某、王甲、王乙、娄某、陈甲、施某、潘某结伙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他们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蹇某、徐某、娄某、陈甲两罪并罚。

  法院称,考虑部分被告人具备自首,犯罪时年龄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并结合其各自在此案中所起的作用,一审判处:蹇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徐某有期徒刑5年;娄某有期徒刑4年;陈甲有期徒刑3年6个月;施某、王甲各有期徒刑10个月;潘某有期徒刑9个月;王乙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归案后,各被告人已表示后悔。在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更加懊悔当初的行为。

  法官称,从此案犯罪参与人员的家庭背景、个人经历来看,多名被告人均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这些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少女,因家庭原因,加上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建立微信群,觉得无聊,或看哪个人不顺眼,甚至不爽,就在群里说自己无聊要打人,她们的不良心理进一步膨胀,从而更为叛逆。

  新闻+

  未成年人欺凌事件频发“女女暴力”占32.5%

  12月9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文章为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家长称自己的孩子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抱怨学校方面处理不妥。此事引发各方热议。

  据有关媒体报道,未成年人间的施暴事件在各地屡有发生,而其中的“女生暴力”,在近年来也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并且施暴措施一般与性、身体侮辱有关。据法制网的调查报告显示,从性别上看,“女女暴力”占比达32.5%。

  在中国,校园暴力的新闻屡屡见诸媒体,但迄今并没有专门法律对此提供解决规范。一些学校、教师甚至家长对此的看法是:同学之间打打闹闹,小矛盾难免,不出大问题就好。

  惩戒学生的主观恶意行为,与充分激发学生的善端,不仅是教育者的责任,也不仅是行政部门的“专项治理”通知所能解决,解决校园暴力,急需法律的系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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