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3 阅读次数:
追求心仪的女子遭拒后,他一再纠缠对方,甚至多次发短信辱骂、威胁对方。警方出面调解后,他仍不知收敛, 反而变本加厉跑到对方上班的地方骚扰,最终还挥起拳头伤人。出生于1973年的刘华因强行交友不成,恼羞成怒伤人后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且要求刘 华在缓刑期间禁止接触对方。近日,达州市达川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发出了该院2016年以来的首例禁止令。
追求被拒
痴心男子心生不满寻求报复
今年年初,渠县40多岁无业男子刘华因偶然机会认识到达川女子江雪,因江雪年轻漂亮,刘华对她一见倾心。从认识起,刘华便打电话、发短信向江雪表达自己的爱意,可无奈江雪对刘华毫无好感可言,刘华的全部付出换来的都是江雪的冷漠。
频频遭到拒绝的刘华心生不满,开始骚扰报复江雪。2016年3月15日,江雪第一次拨打110寻求帮助,在民警的调解下,刘华与江雪达成协议,刘华承诺不再纠缠江雪,各自安好。
然而,离开公安机关的刘华并不遵守承若,觉得反而变本加厉,不仅发数百条短信辱骂、威胁江雪,多次发短信威胁江雪要求见面。在江雪拒绝见面的情形下,刘华到后者家踢门、敲门、停电等方式报复江雪,令江雪既心惊胆战,又痛苦不堪。
拜访遭驱
男子恼羞成怒故意伤人
5月17日上午9时许,刘华来到江雪所在公司办公室,再次要求与江雪好好谈谈,但因江雪长期受到李华的骚扰,对其厌恶至极,便起身驱赶刘华。老羞成怒的刘华一时难解心头之气,便挥起拳头将江雪打倒在地,随后扬长而去。
受伤的江雪在同事的陪同下到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在江雪住院期间,刘华仍不停的打电话、发短信用污秽不堪的言语骚扰江雪,忍无可忍的江雪鼓起勇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再次拿起电话拨通了110。
出院后,公安机关组织对江雪进行了人体损伤鉴定。鉴定为外伤致左侧颧骨弓骨折、眼眶外侧壁骨折、张口困难I度均评定为轻伤二级;外伤致左侧颧骨弓骨折经行颧弓骨折复位术后瘢痕形成评定为轻伤一级。
悔不当初
法官面前认罪伏法
7月15日,李华被达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7月27日经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达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行。
此案经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刘华积极赔偿了江雪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3.5万元,并赔偿了江雪其他费用2万元,征得了江雪的谅解。江雪于11月16日向达川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经该院审查,同意被害人江雪撤回起诉。
达川法院审理认为,刘华强行与被害人江雪交友不成,便以恶劣的方式不断骚扰江雪,还故意伤害江雪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刑 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如下:一、刘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刘华在缓 刑考验期限内禁止进入江雪的住所、办公室以及接触江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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