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9 阅读次数:
发现居民家中窗户未关,一名男子凌晨入室盗窃,行迹败露后恼羞成怒,竟持器行凶将屋主杀害。11月22日,经过六昼夜的连续奋战,芝罘警方在海阳市小纪镇一举将凶犯于某某抓获,至此发生在芝罘区某小区居民楼内的“11.15”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11月15日16时许,芝罘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市民报警称:其姥爷谭某可能走失了,家中找不到人,而且从早上到报警前拨打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南山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谭某家中,经检查发现其北卧室床头处有可疑血迹,立即对现场进行了保护并通知刑侦大队,经刑侦大队技术人员现场勘查在床下发现了被害人谭某的尸体,通过法医初步尸验确定为他杀。案发后,刑侦大队迅速调集侦查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调度。
经现场访问,隔壁邻居反映案发当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曾被异响惊醒,早晨发现家中的北阳台窗户也被莫名推开,但未发现有财物被盗。通过检查,民警现场未发现死者的手机,经拨打却一直处关机状态,怀疑可能被盗或被丢弃。种种迹象表明,该案符合夜间爬窗入室盗窃引起的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由于案发现场属于老旧社区,周边的监控条件不好,现场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当日,分局主要领导听取案情进展汇报后,立即抽调40余名精干力量成立“11.15”专案组,展开“侦视一体化”合成作战,全力开展专案攻坚。专案民警对死者的近亲属、社会关系、现场周边群众进行大量细致的摸排走访,但一直未查到有价值的线索;与此同时,民警在对案发现场划定了一定的区域范围,调取所有沿街监控视频200余处8000余小时,反复查看比对,查找有价值的影像。刑侦技术勘查组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复勘,对现场进行生物检材提取,检取有价值的DNA数据。
经过5昼夜的连续奋战,侦查员在海量的视频数据中排查途经案发现场周边的人员100余名,最终锁定一名疑似流浪汉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迅速调集警力集中顺线追踪该男子的视频影像,发现嫌疑人案发后在向阳街附近乘坐一辆出租车离开,并于当日上午8时到达烟台长途汽车站,进入售票大厅购票乘坐长途汽车离开芝罘区去往海阳市小纪镇方向。经访问,司机、乘务员均不认识该男子也无法确定其下车的位置。专案组立即调整思路,调集20余名侦查员赶赴海阳市小纪镇,在海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小纪镇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一边对该镇下设76个行政村进行逐村排查访问,一边调取所有前科人员资料进行排查比对, 21日22时许,某村一名叫于某某(29岁)的男青年映入侦查员的眼帘,经反复比对于某某与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基本吻合,经群众辨认进一步确定其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民警立即对于某某住处进行严密布控。
临近午夜,民警在确认于某某躲在家中后,抓捕随即开始。由于农村养狗较多,一有陌生人走动便叫个不停。还未等民警进院抓捕,于某某早已惊觉,在院内捡拾石头扔向亮明身份的公安民警。无奈,抓捕民警只能破门而入,于某某跑进屋内竟持一把大约六十公分长的镰刀再次冲了出来,砍向民警。几番搏斗,民警果断开枪示警,逃回屋内正欲负隅顽抗的于某某见大势已去只能缴械投降。
据交待,于某某属于无业游民,平日在芝罘区解放路一带流浪。11月15日零时许,该在芝罘区某小区附近溜达,在看到案发地居民一楼北阳台的窗户未关时,就先后试探爬阳台入室盗窃。不想在谭某家中行窃时被发现,恼羞之际竟从屋内一工具箱内拿出一斧头将被害人杀死,并掩藏于床下。
目前,于某某对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