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5 阅读次数:
核心提示:毛泽东首先否定了自己8月26日认可的有黄河的国旗图案。这突破了国旗须有“中国特征(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的评选标准。接着,毛泽东突破了一颗大五角星(代表共产党、解放军)独处旗面的既定模式,让对应于新民主主义四个阶级的四颗小五角星同时亮相。这么一来,符合其新想法的国旗图案自然非复字第三十二号莫属了。一个意外成就了复字第三十二号的逆袭。不然的话,中国国旗十有八九就是那面有一条黄河的旗,“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能否唱响真要打上大大的问号了。
差点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黄河旗” 资料图
一、筹备会第六小组设立与国旗大征集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5日,各民主党派联合通电响应。11月25日,中共中央代表与民主人士代表在哈尔滨就成立新政协筹备会达成协议。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6月16日,筹备会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常委会下设六个小组,其中第六小组负责拟定国旗、国徽及国歌方案(下简称第六小组)。
7月4日,第六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组内推选国旗国徽图案、国歌词谱两个初选委员会,决定发布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征集启事。由郭沫若、沈雁冰、郑振铎草拟的《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经周恩来审改、毛泽东等筹备会常委首肯,于7月15日起连续在《人民日报》等各大报刊载。
《启事》提出的国旗设计须注意各点:“(甲)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乙)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丙)形式为长方形,长阔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丁)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
第六小组9月21日报告,“自登报征求后,社会上的反应非常热烈。一个月内,收到应征稿件,统计如下:国旗1920件,图案2929幅。”此即应征稿件之最终统计数。因《启事》7月15日见报,8月20日征稿截止,故以“一个月内”大概言之。8月23日筹备会报告,“截至八月二十五日止,共收到国旗图案1865件(包括图案4000余幅)”,显然统计有误。
第六小组将全部国旗应征稿按设计构思分为四类(见9月21日报告):
第一为镰锤交叉并加五角星者,此类最多,其中有变体,例如镰锤有国际式(即苏联国旗上所用之形式)与中国式者,有将镰锤置于五角星之中,或将旗之左上方作白色或蓝色而置镰锤或五角星于其中者。
第二为嘉禾齿轮并加五角星,或不加五角星者,此类亦有多种变体。
第三为以两色,或三色之横条或竖条组成旗之本身,而于左上角或中央置镰锤或五角星或嘉禾齿轮者。
第四为旗面三分之二为红色,三分之一为白、蓝、黄各色,而加以红色或黄色的五角星者,此类亦不少,其变体则为红色旗面加黄色长条一道或两道,而五角星位置亦各有不同。
此四类分法似不够科学,各类有交叉现象,例如第一类和第三类同涉镰锤;第一类和第三类同涉左上方(角)色块;第二类和第三类同涉嘉禾齿轮;第三类和第四类同涉色块(色条)。如果合并同类项,大致可分为含镰锤者,含嘉禾齿轮者(包括其他类似图案),右上角置四分之一色块者,一五角星与色块(色条)组合者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