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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包养情妇想离婚故意家暴 逼迫妻子同意签字

2016-11-25 阅读次数:

想离婚故意家暴
想离婚故意家暴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对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后的第一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市 妇联根据相关家暴案例,结合武汉市今年推出实行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法院、市妇联等单位部门联合采取的“六方联动”反家暴工作法,教广大妇女群众或家庭成员如何对家暴说“不”。

   故意家暴逼迫妻子离婚

  “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打过我, 现在动手就是想逼我离婚!”陈静(化名)与丈夫李志(化名)结婚已有15年,共同养育了4个孩子,最小的现在才1岁多。两人从一无所有打拼到有房有车,一 起走过了很多风雨。如今事业越做越大,李志在外面包养了一个20出头的情妇,“现在他觉得外面那个年轻又漂亮,嫌弃我带不出去了,就要跟我离婚,我不同 意,他就威胁我,说要打死我。”陈静说,结婚15年来,两人即使再怎么吵,对方也没对她动过手,所以听到这段威胁,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觉得丈夫说的离婚 不过是气话。

  没想到,李志现在要么不回家,一回家就提离婚的事,陈静不同意,他就破口大骂,最近这几次,更是动手打了陈静,“我说什么也不同意离婚,他见说服不了我,就动手扇我耳光,还拿脚踹我。”

  被打得浑身是伤的陈静如今有家不敢归,“只要我在家,他就打我,他就是想逼我走,要我离婚。”陈静认为,丈夫的家暴行为是一时鬼迷心窍,为了逼迫她离婚而故意家暴,“他越这样,我越不离,我就是想好好和他谈清楚,我也想知道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专家点评]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为,陈静希望和丈夫好好沟通,可以申请基层妇联组织或司法所的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陈静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建议去其住所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申请庇护救助,设在武汉市救助站的“反家暴庇护救助站”可以为她提供一定时限的庇护。庇护站为其提供免费食宿、心理疏导、婚姻辅导等服务。

  陈静应积极依法收集丈夫实施家暴及出轨的证据,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的同时,还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家暴没报警  想离婚没证据

  “他不肯承认对我家暴,现在我想离婚,却没有证据,怎么办?”今年40岁的齐艳(化名)与丈夫高明(化名)是高中同学,两人的感情基础很好,结婚后一起经营一 家早餐店,生意红红火火,儿子也很听话。但是近几年,齐艳的丈夫不再专心做生意,而沉迷于玩乐,除了大把大把的花钱赌博外,还染上毒瘾。齐艳多次耐心劝 说,对方却充耳不闻。

  今年更过分,高明竟带着外面的女人回家吸毒,齐艳回家看到这一幕后大怒,于是两人由争吵上升到大打出手,齐艳被打倒在地,身上肋骨多处骨折,“但我当时考虑到,毕竟是夫妻一场,而且我还想和他过下去,就没有报警。”没想到,就是这一时心软,让高明抓到了她的软肋。

  在此之后,高明肆无忌惮地带陌生人回家吸毒,更偷偷变卖家中的值钱物品,只要齐艳不给钱他,他就大打出手,经常打得齐艳头破血流。经过几个月的挣扎,齐艳发 现丈夫已经变了一个人,她实在是无法忍受家暴的痛苦,于是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我说他对我施行家暴,绝对可以离,他却反问我,证据在哪里?这让我 哑口无言,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

  市妇联维权咨询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遭遇家暴时,应大声呼 救,让邻里知道,留作证人证言,同时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是有力的家暴证据;遭遇家暴后,应对自己的外伤拍照,并及时到大型三甲医院或武 汉市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站进行伤情鉴定,积极取证。

  一旦进行诉讼离婚,这些都可以当作家庭暴力的证据,甚至是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如果不积极采取措施,不仅实施暴力的人得不到惩治,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主张赔偿也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齐艳有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的权利,判断离婚不是以家暴作为衡量标准,家暴是影响夫妻感情的因素,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才是判决离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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