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4 阅读次数:
的哥找零钱时猝死
11月10日上午,在长春西站,发生了令人心碎的事件,一名的哥正在给乘客找零钱时猝死,而在他死亡之后,手机上上收到了他年仅9岁的女儿发来的信息。现场其他出租车司机表示,这一行压力确实很大。工作时猝死算工伤吗?的哥找零钱时猝死
据北青网报道,去世的哥陆志光是九台人,今年48岁的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走后,留下9岁的女儿和一个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妻子,家里的天塌了。他去世当天的下午,女儿小雨谦给爸爸发了张自拍照,问:“爸爸你在干什么?”爸爸没有回信,第二天她又问:“你在吗?”小雨谦不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她的消息了……
陆志光是今年夏天经朋友谢清欣介绍,在长春市找了一份代班的哥的活儿。“之前他在通辽工地干瓦匠。”谢清欣说,陆志光在工地干活时,得了严重的胃穿孔,发作时,下床只能爬着下。他嫌治病太贵,决定回九台家中养病。“刚在床上养了七八天,他就给我打电话,问我能不能帮他找个开出租车的活儿。”谢清欣说,“他说孩子上学需要钱。”
陆志光去世的事,还没有告诉他80岁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小雨谦的姥爷也因为着急上火住进了医院。“孩子姥爷说,想把孩子接过去和他一起生活,但是他家里也很困难。”小雨谦的叔叔陆志辉说,“我们兄弟几个家里也很困难,看看能不能一家出点儿钱,让孩子继续念书。”
工作时猝死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合本案,陆师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死亡的,虽然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很可能是由于胃穿孔未愈便开始工作导致的病情加重,而其疏忽病情的严重性导致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仅是其死亡的间接原因。因此,鉴于陆师傅本身对疾病治疗医学知识的认知能力,其虽然在养病方式上存有过失,但不影响工伤认定。因此,陆师傅从在岗发病到其死亡时止在48小时之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视同工伤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