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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威胁城管获刑1年 百名城管旁听庭审

2016-11-11 阅读次数:

  11月11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开庭审理胡辣汤店店主陈景坡持刀威胁城管执法人员一案,最终被告人因妨碍公务罪被判刑1年。大河网记者从城管执法部门了解到,该案是郑州市首例因妨碍城管执行公务而被判刑的案件。开庭当天,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百名城管现场旁听。

男子持刀威胁城管
男子持刀威胁城管

  4月19日,郑州市二七区汉江路与嵩山路交叉口东北角的一家胡辣汤店前发生的一幕引起极大关注。

  当天,处于该地的“牛慧敏胡辣汤”店店主陈景坡因拒绝将摆放在人行道上的桌椅板凳及灯箱广告收回,遭淮河路办事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王国强带队的人员清理。

  法庭上展示了由执法队员拍摄的视频证据还原了当时的情况,执法人员上前清理占道物品时,一名光头、体型较胖的男子掂着一把菜刀从店里冲出,该男子正是陈景坡。陈景坡对着执法人员大声叫骂,王国强上前制止时,被对方指着鼻子辱骂和威胁。

  整个过程中,陈景坡骂声不断,言辞极尽羞辱。事后,当事人王国强告诉大河网记者,“到现在都无法看这个视频,因为那不仅仅是辱骂,简直是人格的侮辱。”

  那么陈景坡为何反应如此激烈?大河网记者了解到,同样因为违章占道,4月8日,在执法人员清理灯箱广告时,陈景坡再次与王国强爆发冲突。值得一提的是,去年2月,陈景坡因为做生意,将小区临街的围墙开了一个两米左右的口,被警方以破坏临街文化墙为由拘留7日。

  大河网记者通过庭审得知,陈景坡自称事后曾与王国强“达成和解”,随后前往中牟万邦物流做水果生意,5月20日,当地警方通过网上追逃信息将其抓获。

  陈景坡在结案陈词中说:“我只是一个最基层的做生意的人,不懂法,因为一时冲动对城管造成了不良影响,我向当事人道歉,同时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

  合议庭经过合议,考虑到该案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如实供述及被告为初犯,以妨碍公务罪一审判处陈景坡有期徒刑1年。

  庭审结束后,大河网记者采访了事件另一名当事人王全国。王全国今年47岁,是一名有27年工龄的老城管。

  “心情比较灰暗”,王全国至今让不能面对当时的视频,“因为影响太大,我害怕老母亲知道这件事,就叮嘱家人不让她看电视,不和邻居们唠嗑。”

  王全国说,陈景坡不是他遇到的第一个不配合的商贩,但一定是最让自己头疼的。提起当时听到这些辱骂的反应,王全国说当时想着尽快结束这个麻烦,因为“还有很多检查要进行。”

  大河网记者注意到,当天庭审有郑州市城管局组织的各区百名执法队员现场进行了旁听,来自上街区的一名周姓执法人员认为,“这个案件影响太大、太坏。但以后执法有了底气。”

  事发辖区的二七区城管执行局的一名侯姓工作人员说,“以往遇到类似事件都是通过报警来解决,这次的这个案件是对老百姓对城管误解的一个更正,通过法律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正义,给执行人员了一个公平,也是对执法人员的一个鞭策。”

  王全国则告诉大河网记者,解决群众与执法人员的误会害需要通过大力宣传法律,“当然,在以后得执法过程中,我会更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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