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7 阅读次数:
庄耀资料图
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7亿多元!这一数额,使得66岁的庄耀超越受贿3亿余元的于铁义(龙煤矿业控股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成为中国“第一贪”。
11月1日至3日,广东茂名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庄耀是谁?这个曾经的厅级官员有着怎样的履历?5.7亿的涉案金额,又是怎么来的?
“典型案例”庄耀
涉案时间跨度14年
封面新闻(thecover.cn)记者了解到,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庄耀涉案的时间跨度长达14年,可分为三个阶段:
1999年至2009年,庄耀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437万余元;
2002年至2012年,涉嫌为他人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50万元;
2013年8月,涉嫌伙同他人销毁广东名居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会计账册。
记者注意到,会计帐册被销毁时,庄耀已退休近4年。也正是在帐册销毁第二年,2014年10月,64岁的庄耀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他因此成为当时广东退休时间最长的被查“厅官”,也因此成了“反腐不退休”的典型案例。
“全国劳模”庄耀
曾让国企起死回生
资料图
1950年,庄耀出生于广东省普宁市,曾是原海南牙叉农场知青。青年时代,他就读于中山大学经济系。
大学毕业后,庄耀一直从事经济管理和行政领导工作,1987年被评为首批高级经济师。上世纪90年代,他曾担任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任职期间,他是广东最早提出“政府机关职能应由管理型改为管理服务型”观点的人之一。
1996年,46岁的庄耀成为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资料显示,该公司最早是1951年成立的广东物资管理局,后改为物资供应局、物资供应公司,1983年改名为物资总公司,1995年改为物资集团总公司。
庄耀当时的到任,曾被外界认为接手了一个“烂摊子”。彼时的广东物资集团总公司,账面亏损达1.3亿元。而在1994年以前,该集团是广东纳税大户,向国家上缴利润1亿多元。
据当时的报道,为突破债务重围,争得生存机会,庄耀一上任即对集团的“官本位”体制和现状来了个“大手术”。在向领导干部的“位子、房子、车子、票子”开刀后,他又针对公司存在的诸多弊端,进行了一场“止血、清欠、节支、求谅”的改革。
经过一系列改革,该集团扭亏为盈,从1997年起,经营规模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逐步成为广东省属国有大型骨干企业以及国家重点培育的全国20家流通领域大集团之一。目前已更名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该企业,已实现年营业总收入近千亿,位居“2015中国企业500强”第157位,列省属国有企业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