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2 阅读次数:
从兰州到西安,仍然没要回转错账户的2.7万元,25岁的汪先生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郁闷了。
当事人:收款人起初承认账户上“多了一笔钱”
汪先生是甘肃人,据他讲,10月30日下午5时许,他拿着堂哥的邮政储蓄卡去兰州市内一ATM机上给房东的工商银行卡转2.7万元房费,转账成功后他就离开了。到了晚上9时许,房东却问为什么没收到钱。汪先生赶紧对照了一下转账凭证,发现将房东的账号后两位输错了,“后两位原本是86,我输成了78,而转账时也没有显示户主姓名。”
第二天一大早,汪先生找到银行网点,希望对方帮助查询。很快,他就查询到了转入账户的信息,对方姓刘,西安人,他的工行账户上的确有一笔转入。
“兰州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也给刘某打电话询问了此事,刘某一开始承认说,账户上的确莫名多了一笔钱,说他在西安市雁塔路北段,让我去西安处理。”汪先生说,为了慎重起见,银行工作人员让他先报个警。
汪先生前往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十里店派出所报了警。让他没想到的是,派出所民警给刘某打电话时,遭到刘某的谩骂,根本不说自己的卡上有没有钱这事,还说民警是骗子。无奈之下,汪先生和朋友连夜赶往西安。
给对方打电话被骂作“电信诈骗”
汪先生手持的证据是他堂哥邮政储蓄卡的流水和10月30日的转账凭证,上面显示,2.7万元转入了尾号为78的工商银行卡上。他给刘某发了信息,大意是说,只要愿意退还钱,零头不要都可以,但一直没有得到刘某的回复,“打电话对方也不接。”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和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十里店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值班民警证实说,汪先生的确去派出所报过警,民警也给刘某打过电话,但没有什么效果。
昨日下午3时许,根据汪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华商报记者给刘某打电话询问情况,但刘某张口就说,他们这是电信诈骗。记者问他的卡上究竟有没有多出一笔钱,对方也是满口脏话。
刘某的居住地是公安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辖区,下午4时许,汪先生向文艺路派出所求助,随后,派出所民警给刘某打电话核实此事,刘某的态度依然很蛮横。
对刘某的态度,汪先生有些想不通,怀疑他们是骗子,可以到派出所或者是政府部门去核查,不是自己的东西,要是拿了,心里会安吗?
律师:不当得利应返还
现如今,通过ATM机或网络转账转入别人账户的事屡有发生,像汪先生这样将钱转到刘某的账户上,究竟该怎么办呢?
昨晚,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出现类似事情,首先要根据错转的卡号或网络支付信息(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去联系对方协商归还。如果对方拒绝还款,可以搜集转账错误的证据,然后向收款方所在辖区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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