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阅读次数:
冒充法律工作者诈骗
扬州一男子戴某披“法律工作者”外衣,庭上捞钱庭外骗,非法牟利22万元。25日,记者从法院获悉,江都法院24日已经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当庭没有宣判。
犯罪嫌疑人戴某在2010年就利用一家法院离退休工作者协会“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帮人打交通事故赔偿官司。经受害人投诉,法院解聘了他的“法律工作者”身份,警方也介入调查,并于2015年8月将他抓获。有证据显示,戴某先后涉案6起,非法牟利达22万元。
犯罪嫌疑人戴某打官司的路子与众不同,先是满口承诺能帮忙索赔多少钱,然后三番五次地让原告掏钱“通路子”,原告拿不出钱也没关系,只需打个欠条,钱由他先垫付。
据受害人说,官司打下来,全然不是戴某事先吹嘘的那样。法院最终判的赔偿金额和当初戴某承诺的索赔金额相差甚远。同时,受害人称,戴某承诺落空不说,他还拿着欠条逼受害人还钱,不给就告上法庭。
除此以外,戴某还涉嫌诈骗罪,违法买断事故官司,从中渔利。据检方披露,戴某以非险代理的名义找到交通事故的伤者,支付非常小额的赔偿金,买断伤者的交通事故诉讼。然后瞒着当事人到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获得赔偿金,把其间的差价纳入自己的口袋。
同时,为了谋取更多赔付,戴某还涉嫌伪造了一部分交通事故处理的印章,并加盖在相关文书里。
对此,检方建议,以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七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