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阅读次数:
大学毕业生种大麻获刑
大学毕业生王某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正当工作,竟与黄某(另案处理)共谋,以贩卖为目的在北京市多地种植大麻植物,并进行加工处理。王某与他人分工负责,种植了大量大麻原植物,并在朝阳区等地多次向他人贩卖获利。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三中院终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记者了解到,2015年10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朝阳分局禁毒中队线索,自2014年5月起,黄某伙同王某以贩卖为目的,在北京市种植大麻,后多次向他人贩卖大麻。后禁毒中队会同朝阳分局民警前往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经现场询问,王某对伙同黄某种植大麻并贩卖的事实供认不讳,后民警带领王某前往大麻种植地进行搜查,并对王某进行刑事拘传。王某后被民警抓获,从大麻种植地起获40株绿色大麻植物、12袋大麻、1盆大麻、1株大麻,从北京市某小区公寓起获59袋大麻和加工工具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伙同他人种植并向多人多次贩卖大麻,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法院对王某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8000元。一审宣判后,王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二审法院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