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8 阅读次数:
“我村发生村民哄抢救灾种粮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是我的责任。究其根源,还是怕得罪人,缺乏担当精神……”说起那次让人瞠目的哄抢种粮事件,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恩塘村党支部书记潘应勋后悔不已。
今年7月,赫山区遭受特大洪灾袭击,恩塘村早稻受灾面积近2000亩,根据摸底造册上报的情况,上级拨给恩塘村16吨种粮用来赶种晚稻,以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村“两委”成员商量决定救灾种粮下来后先存放到村部,等召开受灾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后统一由组长领回各组,再由组长按登记造册的数量分发到户。
由于发放种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足、与群众沟通不到位,在种粮运抵村部卸载过程中,部分群众要求立即发放种粮,并有人开始起哄强搬种粮。潘应勋等村干部因为怕得罪人,临时改变发放方案,盲目“顺应民意”,同意当场登记签字发放种粮。没想到闻讯而来的群众越来越多,场面混乱无法控制,导致16吨救灾种粮被群众哄抢一空,损失严重,影响极坏。
在组织审查期间,经思想教育,潘应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组织将16吨被哄抢的种粮及时查清追回,并按照受灾面积和具体情况如实下发到受灾群众手中。最终,潘应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保障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顺利开展,确保各级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赫山区纪委下发通知,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从严查处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敷衍塞责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问题,从严查处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以及违规插手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排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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