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5 阅读次数:
女子深夜回家遭猥亵
犯罪嫌疑人李某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出狱后仍不务正业,在深夜跟踪妙龄女子,持刀挟持并对其实施猥亵行为。近日因涉嫌强制猥亵罪的李某被广西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6年9月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陈某独自骑电动车回到位于桂林市叠彩区出租房楼下,在准备上楼时,被一直尾随身后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向后抱住,并强行脱下陈某外裤和内裤,对陈某说:“就摸一下”,并用手摸陈某下体。陈某奋力反抗时,李某用随身携带的卡刀威胁陈某,并继续实施猥亵行为。被害人陈某不断大声呼喊救命,引起附近居民开灯张望,李某才仓皇逃离现场。
陈某在报警后与闺蜜胡某交谈时,发现胡某在8月28日凌晨回家时,也同样遭到男子持刀猥亵,而嫌疑人居然是同一人李某。
叠彩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以胁迫手段,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强制猥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