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阅读次数:
10月11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一名电动车女驾驶员因走机动车道接受处罚时,掏出假钞被识破后,再次掏出假钞。最终,交警报警,女驾驶员被带走。10月13日,亳州市谯城分局北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假钞的来源目前尚在调查。
事发后,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亳州公安交警在线 发布消息称,10月11日上午,亳州市区和平路一位女电动车驾驶员因走机动车道接受处罚时,拿出了一张假的50元交给执勤交警,被交警发现后居然又拿出了一张假的100元。然后交警联系了辖区派出所,最后民警在其包中共找到350元假币,目前该女子已移交谯城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10月13日,北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假钞的确切来源尚在调查中,对女子将作何种处罚暂时不便透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