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3 阅读次数:
女子闹离婚找情人
今年29岁的黄勇江,是湖南省湘潭县的一个青年农民。2013年7月,他与有夫之妇长沙某公司女职工曹华(化名)通过微信相识,并最终发展为情人关系。其时,曹华正与丈夫感情不和闹离婚。
2014年7月,曹华念及自己子女年幼等原因,与丈夫重归于好,提出和黄勇江结束情人关系,回归家庭,并不再与黄勇江联系。
黄勇江认为自己在情感和物质方面付出了不少,不甘心就此分手。为发泄不满情绪,黄勇江多次给曹华及其丈夫拨打电话、发送辱骂短信,还扬言要把开房时偷拍的裸照发到网上,不断进行骚扰。
2014年9月的一天,不堪忍受骚扰的曹华约黄勇江见面,答应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在两人均熟悉的几位朋友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曹华分期支付黄勇江2.29万元作为补偿,黄勇江则保证不再对曹华及家人进行骚扰。协议后不久,曹华按约通过ATM机分三次给黄勇江银行卡如数打款。
哪知刚消停了不到4个月,黄勇江又继续恢复对曹华进行骚扰,且变本加厉,说是补偿的钱少了,要再加1万元。曹华被逼无奈,于2015年3月13日晚,和一个男同学约黄勇江在长沙月湖公园的一个茶楼见面。没想到的是,黄勇江临时又提出追加2000元。曹华为了早日摆脱对方纠缠,也只好应允,当即付给他1.2万元现金,且与他再次签订了一份不再骚扰的承诺书。
岂知签约不到10天,黄勇江又出尔反尔,仍然每天对曹华及家人手机发送数十条辱骂性短信和裸照。他还在手机上下载了一款“呼死你”的软件,天天对曹华及其丈夫的手机数百次地呼叫,导致曹华及家人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2015年12月23日深夜,忍无可忍的曹华及家人报警。
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5日,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黄勇江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