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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向国家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

2014-04-29 阅读次数:

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向国家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

琼瑶资料图

于正资料图

近日,琼瑶在微博发表长文向国家广电总局举报于正抄袭其作品,引起业内外一片热议。4月28日,琼瑶再次在微博发出媒体声明函,公布自己已经正式委托律师控告电视剧《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

  琼瑶声明全文:本人是小说《梅花烙》的创作者和版权人琼瑶,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小说的完整版权权利,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与授权,任何个人及团队对该小说的改编,或者将该小说的原创内容用于其他文学艺术创作的行为,均构成对本人版权的侵害。

  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4月15日,我紧急发函向广电总局领导求助,感谢社会各界的声援与媒体关注,公道自在人心,这也让我深受打击的心情稍感安慰。

  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经慎重考虑,本人通过此媒体函做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经过十天的等待与煎熬之后,我只能选择依靠法律,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本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维权事宜,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二、在侵权案件有了司法结论之前,本人不再就此事对外发布公开言论或接受媒体访问,并特别授权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作为本人对外发布信息的公开出口;三、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尊重智慧财产权,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刚刚过去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来年,我欣喜的看到内地正在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将保护知识产权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定位上,和积极推动国家文化的进步!期望我的案件对于中国影视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起到点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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