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阅读次数:
强奸事件再现,一名好色房东性侵女租户,再次敲响安全警钟。报道称,21岁女子在广州某大学附近租房,在某个凌晨,惨遭房东强奸。令人愤怒的是,这个房东性侵女租户,竟然称是为了赶她走。如果真的不想租房子给这个女子,为何不解约?现在将女子强奸了还找借口,太可恶了!
房东性侵女租户
显然,这个房东是在找借口,而且是一个非常荒谬的借口。房东与租户属于租赁关系,租期到期之后,房东完全有权力叫租户离开。现在这个房东性侵女租户,就找借口称是为了赶走她。毫无悔改之心,行为恶劣至极,令人发指。不管怎样都好,现在人证物证俱在,这个房东犯了强奸罪,难逃法律制裁。对于这种好色之徒,应该判处重刑,还要执行宫刑才对。你们认为怎样处罚这个强奸犯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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