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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坠楼酒友判赔 劝酒的法律责任 劝酒致人死亡 劝酒顺口溜

2016-08-10 阅读次数:

聚会坠楼酒友判赔 劝酒的法律责任 劝酒致人死亡 劝酒顺口溜

  网络配图

  男人屋(www.xiaomeme.com)讯,近日,一则聚会坠楼酒友判赔的新闻引起网友的关注。5个同事、朋友相聚喝酒,酒后3人回家,另外两个处于醉酒状态的人住进了宾馆,凌晨时分,一人从宾馆坠楼,受伤严重。为此,伤者起诉4个酒友索赔。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平武县法院判决,回家的3人不用担责,而一同住宾馆的酒友则需承担40%责任,赔偿35万余元。

  对于酒局,大家都不陌生。酒局背后的风险,大家也略有耳闻,包括不能故意灌酒、需对醉酒者安全护送及酒后驾车需及时劝阻等,这一切,也可称为共同饮酒人安全保障的注意附随义务。那么,这种附随义务的边界又在哪里?绵阳平武发生的这起饮酒引发的索赔案例值得警醒。

  同事聚会 一人酒后坠楼致残

  2013年8月26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平武县某单位职工叶康邀约同事申武等5人聚会吃饭。饭后,申武请叶康等人到酒吧唱歌,请崔宇、吴林、谢强到酒吧喝酒。

  唱歌喝酒结束后,已是晚上10时左右,申武又请大家吃烧烤,并互敬啤酒。凌晨零时许,5人在烧烤摊分手后,吴林、谢强、申武各自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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