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5 阅读次数:
7月3日下午,我校经济学院学生王映芳在其所住学生公寓内自缢,发现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局长安分局初步确认该生自缢身亡,排除他杀。
该生(女)系我校经济学院12级学生,其父早年离世,其母2015年去世。其母去世后,王映芳同学出现精神抑郁,2015年9月该生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为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该生6月13日返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直至事发当日,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事件发生后,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召集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其善后事宜。
王映芳同学自缢后,我校广大师生心情非常悲痛,但个别网络媒体不经核实转发了自媒体的消息,把学生的自缢死因归结于疑似拿不到毕业证。该生休学一年,明年七月才毕业,显然媒体这种说法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